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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我省科技创新难点痛点堵点,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努力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产业四地,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贡献科技力量。一、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权改革加快科技成果所有权和自主处置权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和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政府设立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国有企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享有自主处置权,可以自主决定转化方式的规定,借鉴国家试
2、点省市经验,选择部分大专院校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先行开展成果所有权和自主处置权试点,切实解决改革缓慢的问题。二、创新创业落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关于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离岗创新创业和青发(2016)28号关于完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政策的规定,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7)160号),进一步细化离岗创业落实制度和工作流程,打通科技人员离岗创业通道,切实解决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3、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落实创业投资和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5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关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的功能和青发(2016)28号、青政(2018)28号关于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向初创期企业倾斜,将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与金融机构贷款项目相结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支持创新创业的规定,由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牵头制定青海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满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开
4、展创新创业,加大对创业投资和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创业投资和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科技人才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科研机构、高校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自主权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办字(2018)33号)关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可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数、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的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特设岗位设置工作,切实
5、解决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难的问题。落实人才交流合作制度。按照青海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心关爱专家人才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青组字(2019)32号)关于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开展出国(境)培训、双边多边合作研究、共同举办高端学术论坛、互派访问学者等形式,拓展我省专业人才与省内外、国内外高层次专家人才交流合作的领域与层次的要求,积极拓展国外专家线上授课和国内专家现场授课相结合的出国(境)培训新模式,不断提升我省人才科研素质和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人才交流合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四、落实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218号)关于鼓励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政策,探索以多种方式激励企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切实解决国有企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参考资料:青海省开展科技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