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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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新区(以下简称“两区”)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编制及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结合两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单方定案机制根据办法第十六条(二)“项目建设单位应自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反馈同意、不同意或部分同意的意见,逾期未提出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的有关规定,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项目结算的,由建设单位进行单方定案结算。具体如下:(一)时间要求1 .建设单位收到财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初稿应马上督促施工单位

2、反馈意见和补充完善资料,建设单位再发出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初稿意见反馈书回复财审部门,若从财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初稿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未反馈的,该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结束,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初稿转为结算审核最终结果,建设单位与财审部门盖章出具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意见书(单方定案)。2 .财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初稿意见反馈书,进行二次审核,发出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二稿,建设单位收到应马上督促施工单位反馈意见和补充完善资料,建设单位再发出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二稿意见反馈书回复财审部门,若从财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二稿之F1

3、.起25个工作日内未反馈的,该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结束,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二稿转为结算审核最终结果,建设单位与财审部门盖章出具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意见书(单方定案)。3 .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二稿意见反馈书回复财审部门的,财审部门进行三审,以三审审核结果为结算审核最终结果,该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结束,若施工单位在收到三审审核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对此结果不予确认,建设单位与财审部门盖章出具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意见书(单方定案)。4 .进行单方定案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出具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意见书(单方定案)后尽快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施工单位对单方定案结算结

4、果有异议的,可向省、市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呼依法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文书往来全部通过电子公文系统发送。(二)约定要求1 .在2024年3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需将双方结算以区财审部门对评审意见的批复和处理决定作为结算依据和单方定案机制的相关内容列入合同条款。2 .在2024年3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协商,将双方结算以区财审部门对评审意见的批复和处理决定作为结算依据和单方定案机制的相关内容补充结算条款签订补充协议。二、EPC项目预算送审制度(一)总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下采用EPC模式的工程

5、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合同列明:发出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0个日历天内,中标方须送审预算:(二)总投资在100Oo万元(含)以上采用EPC模式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合同列明:发出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内,中标方须送审预算;(三)在2024年3月1日起发布EPC招标公告的项目,预算送审时限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在2024年3月1日前已发布EPC招标公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时限内尽快送审。(四)超期未送审项目,由建设单位报区政府同意后重启送审工作。(五)EPC项目预算审核有关要求参照结算单方定案机制执行。三、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区财审部门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6、项目评审情况。对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如逾期不回复、无正当理由退审、随意变更设计、财审核减后补增原设计外建设内容、项目概(预)算评审核减率超过30%或结算评审核减率超过20%等非合理情况进行报告。四、附则本通知自2024年3月1F1.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25日.特此通知。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初稿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送审工程造价送审日期审核工程造价(大写)(小写)审核日期具体详见附件:评审软件版说明:审核初稿意见反债书在审核初稿出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回复市区投资审核所年月日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初稿意见反馈书市区投资审核所:贵单位于年月日通过OA系统发来的(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造

7、价(结算)审核初稿,初稿金额元,我单位同意/不同意该成果文件。(若不同意,须同时提交明确的书面意见并提交完整的补充资料作为附件)项目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日期: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二稿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送审工程造价送审日期审核工程造价(大写)(小写)审核日期具体详见附件:评审软件版说明:审核二稿意见反馈书在审核二稿出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回复市区投资审核所年月日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二稿意见反馈书市区投资审核所:贵单位于年月日通过OA系统发来的(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二稿,二稿金额元,我单位同意/不同意该成果文件。(若不同意,须同时提交明确的书面意见并提交完整的补充资料作为附件)项目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日期:建设H程造价(结算)审核意见书(单方定案)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程结构(层数)建筑面积单方造价送审工程造价审定工程造价(大写)(小写)核减值核减率审核情况说明:建设单位:(单包公章)经办人:单位负责人:日期:审核单位:(单位公章)审核人:复核人:(基名并加展执业章)批准人:日期:复审单位:(总位公地)审核人:复核人:批准人:日期:终审单位:市区财政局(的位公章)批准人:日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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