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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适用于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办理类型先核后办.三、办理依据(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号)第二H条第二款。(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水办2023132号)第五条。(三)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第八条、第H条。(四)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权限的通知(渝水建(2022)4号)。四、受理机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五、决定机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条件I.办塾寸象:项目
2、法人。2 .市级验收范围:市水局负责的初步设计审批的大型水源工程(含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3 .区县(自治县)验收范围(1)除水部、市水利局验收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项目。高新区彳11r三技管理范围内具有市级办理权(二)准予办理条件1 .符合法律、法规、关见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2 .符合嬲呈和规范、技术布隹要求。3 .符合验收通过条件。八、禁止性要求无。九、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备注1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电子1份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中请报告电子1份注:涉密项目按国家保密规定执行。十、申请接收申请人可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注:向市水利局提交申请需在重庆市
3、网上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板块提交。十一、办理基本流程(一)受理:由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统一收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处理,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知书。(二)审查: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含现场踏勘),材料满足相关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材料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项目法人按要求修改完善材料,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三)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不予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意见。十二、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
4、口办理.十三、办结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时间)。十四、收卷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办顿果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意见。十六、结果送达申请人可三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也可联系大厅(窗口)申请邮寄领取.十七、咨询途径申请人可选择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和附件2o十八、投诉渠道申请人可选择电话投诉渠道或现场投诉渠道,详见附件1和附件2。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办事大厅地址和办公时间详见附件I和附件2.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直询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二十一、备注(一)申请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档案验收自查。(二)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提出申请。附录:1.流程图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流程图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项目名称审批(核准)机关立项日期投资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法人)设计单位主要施工单位主要监理单位计划档案验收日期计划竣工验收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电子信箱申请单位自检意见(单位差率)年月日验收组织单位急见(单位盅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