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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条例1 .编制目的毕业设计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尝试,也是对学生学习综合能力的检测和检验。毕业设计不合格者,不能毕业。为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条例。2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校全体毕业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3 .定义术语3.1 毕业论文(设计):是毕业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针对某一现象和问题进行独立分析和研究后写成的文章。3.2 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正确选题,提出明确要求,指定毕业论
2、文(设计)任务书和工作计划等工作。4 .管理职责4.1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电子文档资料保管工作。4.2 2二级学院:负责审定题目,确定指导老师及成绩评定。4.3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5 .管理程序5.1 毕业设计的目的和要求毕业设计的基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信息获取、市场调查、资料分析、方案设计等基本技能方面对学生进行训练。毕业设计的基本教学要求是:1. 1.1通过毕业设计的教学工作,培养学生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和开拓创新的意识和精神;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和技术经济观点、理论联系实
3、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5. 1.2在毕业设计过程中,通过完成具有一定理论或实践意义的科研性课题,使其受到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6. 1.3通过对重点问题的独立钻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方法的初步训练。7. L4使学生在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理论分析、方案制定、绘图、计算、数据处理、使用计算机、外文阅读、撰写设计方案或论文等基本技能方面得到进一步的训练和提高。5.2 毕业设计选题要求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设计的前提,对毕业设计的质量有直接影响。选题要考虑下列原则:5.2.1 毕业设计题目必须从本专业的
4、培养目标要求出发,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5.2.2 选题尽可能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践、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题目可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及指导教师与学生的不同条件选择。尽可能减少假拟题目的数量。结合实际的选题,如果综合训练不够,指导教师可做适当的补充,使其符合教学基本要求。5.2.3 2.3选题要注意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对于方案设计、市场调查、资料查阅、外语及计算机应用等内容应综合考虑。5.2.4 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工作能力。5.2.5 题目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
5、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5.2.6 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题目,但当几名学生参加一个课题时,必须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保证其主要部分为独立进行的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5.2.7 课题的类型可以多种多样,包括论文、企业管理或营销方案设计、专业调查报告等均可结合毕业实习进行。5.2.8 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生自选课题,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对学生自选的课题,各分院应组织专人对题目进行审核并指派指导教师。5.3 毕业设计题目的确定程序5.3.1 3.1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的题目。5.3.2 二级学院院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题目筛选审核,必要时对题目进行论证后向学生公布。5
6、.3.3 主管教学的二级学院副院长(系主任)负责向学生介绍本专业各设计题目所要完成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并组织学生选题,协调平衡后,确定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题目。5.3.4 主管教学的二级学院副院长(系主任)签发正式的毕业设计选题审批表。5.3.5 3.5二级学院确定题目后汇总报教务处备案。5.4 毕业设计时间要求毕业设计在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进行,学生可以结合所选的题目选修相应的专业选修课。学生应于最后一学期开学前完成文献搜集、阅读、撰写设计提纲等毕业设计的前期工作,集中用于毕业设计的时间与毕业实习同时进行,不得少于12周。5.5 指导教师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是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的关键。指导教师
7、一般应由讲师或具有硕士学历以上的教师担任。助教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和辅导教师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二级学院院长审批,送教务处备案。必要时可聘请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凡承担指导毕业设计任务的教师,应本着对教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的做好指导工作。在整个毕业设计过程中,不仅要负责业务指导,还应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其主要职责是:5.5.1 选择课题,拟定任务书,编写教学方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5.5.2 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任务,并提出具体的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5.5.3 按毕业设计任务的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
8、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5.5.4 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方法与设计思想的指导。5.5.5 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并写出评语,进行成绩评定。5.6 对学生的基本要求5.6.1 要充分认识毕业设计对培养自己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毕业设计前的准备工作。5.6.2 既要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课题,独立思考,努力钻研,勤于实践,敢于创新。5.6.3 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内容,否则毕业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5.6.4 无论校内、校外,都要严格遵守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学习纪律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学生
9、有事离开必须请假。毕业设计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达四分之一以上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5.6.5 在毕业设计中,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严肃、严密、严谨、严格的科学态度,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设计。5.7 毕业设计的组织与领导全院的毕业设计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全面负责,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分级管理,分工协作。5.8 .1教务处工作职责5.9 .1.1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委对毕业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学院专业和学科特点,制定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管理文件,明确学院的整体管理目标。5. 7.1.2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的有关力量,分解实施管理目标并布置全院的毕业设计工作任务。5.7.
10、1.3负责具体安排、组织全院毕业设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问题;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成绩评定。5.7.1.4做好全院毕业设计工作总结。5.7.1.5组织毕业设计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为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有用的信息。5.7. 1.6做好学院毕业设计等电子文档资料的保管工作。5.7.2二级学院工作职责5. 7.2.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的工作规定,布置本学院毕业设计工作任务。6. 7.2.2组织有关教研室(学科组)拟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审定题目,确定指导教师名单。7. 7.2.3定期组织检查毕业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8. 7.2.4组织毕业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9.
11、7.2.5组织评选、推荐本系院级优秀毕业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材料。10. 7.2.6做好本学院的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于春季学期5月30日前将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学生毕业设计成绩报送教务处。11. 7.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职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配合教务处按照毕业设计要求和具体操作办法,对各二级学院的毕业设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5.8毕业设计的答辩5.8. 1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答辩小组,对优秀毕业设计组织答辩,具体负责本分院毕业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5.8.2答辩工作可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参加。答辩前应按毕业设计基本规范要求(附件3)的内容,对学生的设计进行形式审查。5. 8.3
12、答辩程序按各系制定的毕业设计管理细则进行。5.9毕业设计的评分5.9.1 毕业设计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采用“结构分”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结构分由指导教师的评分和评阅教师的评分组成,各占50%。优秀毕业设计不得超过学生人数的20%o5.9.2 在成绩评定过程中,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发现毕业设计为抄袭的,毕业设计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及格,并注明抄袭出处和所占比例。5.10毕业设计质量保证要求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资料(包括文献资料、原始数据、图片、录音带、录像带、设计手稿、打印本、样品实物等)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收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整理归档。毕
13、业设计教学环节质量控制的具体操作,可以分为制定毕业设计规范和要求,确定和发布毕业设计计划及设计规范,对毕业生发布毕业设计通告(或通知),毕业生分组,确定和指定指导教师,进行设计选题,毕业生作开题报告,撰写初稿、收稿、改稿、定稿、誉写打印、评定、上交、验收、存档等11个具体环节,其质量控制的具体要求如下:5.10.1制定毕业设计规范和要求:教务处根据教育部门对高职高专毕业设计的要求和学院专业设置情况指定学院毕业设计规范和要求。5.10.2确定和发布毕业设计计划和规范:教务处在第五学期初的前5周内确定并向各二级学院发布毕业生毕业设计计划和设计规范、要求,各二级学院在教师中作动员、安排、准备或调整。
14、5 .10.3对毕业生发布毕业设计通告(或通知):第五学期第8周前,各二级学院向各毕业班发布书面的毕业设计通告(或通知)、设计规范和要求,专业教师配合毕业设计通告(或通知)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设计专业动员、安排和要求。6 .10.4毕业生分组:第五学期第9周,毕业生根据专业教师动员安排,在专业教师指导下按选题方向进行分组,并在两周内确定。5 .10.5确定和指定指导教师:毕业生分组名单确定后,第五学期第H-12周,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和选题方向确定和制定指导教师,并将全部分组名单及指导教师安排表报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一份备案(书面、电子版均可)。6 .10.6进行设计选题:第五学期第1
15、3-14周,各二级学院的指导教师在组内指导毕业生进行选题,并在两周内确定,确定后由各二级学院将选题及名单报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一份备案(书面、电子版均可)。7 .10.7毕业生做开题报告:第五学期第15周,毕业生按规范格式填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阅签名后学生方可开题,开题报告由各二级学院收存保管。8 .10.8撰写初稿:寒假及第六学期前5周,毕业生自行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设计初稿,指导教师必须每周对组内每一个毕业生指导一次,毕业生也必须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并按要求规范的填写指导和汇报表格备查。9 .10.9收稿、改稿:第六学期第6周,所有毕业生向指导教师交稿;第7-8周,指
16、导教师改稿并备份存档;第9周,发回学生修改打印定稿。10 10.10定稿、誉写打印、评定:第六学期第10-11周,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修改稿进行修改,定稿以后以电子版和文版两种形式交指导教师审阅评定,提出指导意见。5. 10.11上交、验收、存档:第六学期第12-13周,各二级学院(部)指导教师将评定好的学生毕业设计上交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按要求验收,合格后存档,不合格的发回修改或重作。1.11 毕业设计工作的总结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召开专门会议,对毕业设计全过程进行认真总结,并于毕业设计结束后两周内,将书面材料及学生毕业设计成绩报送教务处。1.12 其他要求5. 12.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