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酯工厂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划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聚酯工厂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划分.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聚酯工厂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划分B.0.1聚酯工厂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的有关规定。B.0.2安装在室内采用填料密封或机械密封输送甲、乙类可燃液体的离心泵,其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划分应符合卜列规定(图Bo2):I在通风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以泵的密封处为中心,半径2m,地坪上的高度Im范围内的区域,应划为1区:2半径3m,地坪上的高度Iin,且在1区以外的区域,应划为2区。图B.0.2室内采用填料或机械密封输送卬、乙类类可
2、燃液体黑心宛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I-I区:22区:3一择放海:(泵密封)B.0.3安装在室外采用填料密封或机械密封输送甲、乙类可燃液体的离心泵,在通风类型为自然、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以泵密封处为中心,半径3m、地坪上的高度Im范围内的区域,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区(图B.0.3)。地面图B.0.3室外采用加料或机械密封谕送甲、乙类可燃液体岗心系的爆炸危险区域莅用-2K;2择放源(泵密封)B.0.4采用填料密封或机械密封用于甲、乙类可燃液体的搅拌器,在通风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其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4):1水平方向距搅拌槽外沿1m,从释放源上方I
3、m到地而,地面上方Im旦水平方向距搅拌槽外沿2m范围内的区域,应划为11.;2地面上方Im且水平方向距搅拌槽外沿4m范围内的区域,且在1区以外的区域,应划为2区。他面(楼面)图B.0.4采用填料或机械定封用于甲、乙类可坳液体搅拌器的爆炸危险区域范用B.0.5甲类可燃流体设备、管道上的阀门,在通风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以阀门密封处为中心,其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5):1半径Im空间范围内的区域,应划为1区:2半径1.5m,且在1区以外的区域,应划为2区。地面图B.0.5甲类可燃流体阀门的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划分!-1IX;2-2R;3释放源阀门B.0.6甲类可燃流体
4、设备、管道上的法兰,在通风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以法兰密封处为中心,半径Im空间范围内的区域,宜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区(图BOS)。地面图B.06甲类可燃流体设备、管道上法兰的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划分1-2K;2一择放源(法兰)B.0.7当厂房中的地坑不具备机械通风条件时,其爆炸危险区域范国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防爆区中的地坑,宜划为2区。22区范围内的地坑,应划为1区。B.0.8乙类可燃流体的事故排放口,在通风类型为自然、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以排放口为中心,半径5m的空间范围内的空间,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区。B.0.9酯化水储罐通气管排放口,在通风类型为自然、等级为中级、有
5、效性为一般的条件卜.,以排放口为中心,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9):1半径3m的空间范围内的空间,应划为1区;2半径5m的空间,且在1区以外的区域,应划为2区。图B.0.9能化水储域通气管排放1.I的爆炸危险区域范附划分1-1区;2-2E;3一择放源(排放口)B.0.10异丙醇液槽,在通风类型为人工、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良好的条件下,距异丙醇液槽外沿2m范围内、从地面到液槽上方排风设施之间的区域,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I区(图Bo1.0)。B.0.11三甘醇清洗炉,在通风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水平方向距清洗炉外沿2m,从释放源上方Im到楼面范围内的区域,应划为爆炸
6、危险区域2区(图BoI1)。楼面b.o.ii:I1.解清洗炉的爆炸危险区域范用划分12区:2-祥放魂(顶前密封B.0.I2当袋装PTA或PIA用人工开包方式卸料时,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卸料口和接收槽的内部,应划为20区。2当接收槽设有抽气除尘设施时,水平方向的整个卸料间(包括地坑),垂直方向从楼面(地面)到开包位置以上3m的范围内,应划为22区。3当接收槽未设抽气除尘设施时,卸料口周边Im距离的范围并向下延伸到楼面(地面并包括地坑),应划为21区;水平方向从卸料口周边Im以外延伸到整个卸料间(包括地坑),垂直方向整个卸料间高度范围内,应划为22区。B.0.13袋装PT和袋装P
7、IA的仓库,水平方向整个仓库,垂直方向从地面到最高的堆包高度以上2m范围内,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2区。B.0.14当采用气力输送PTA时,输送站、卸料站周围Im范围内,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2区B.0.14当采用气力输送对苯二甲酸时,输送站、卸料站周围Im范围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应划为22区。B.0.15PTA和P1.A称量设备,设备周围Im范围内,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2区。B.0.I6当释放源、释放源等级、通风条件与本规范第B01.B().15条有爰异时,其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划分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