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0708.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0708.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6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现就继续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返还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稳岗返还(一)失业保险稳肉返还1、申报条件(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上年度未
2、裁员或裁员率低于4%(含4%)的企业(计算企业裁员率时,各地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2、申报材料(1)企业申报稳岗返还报告(必须是红头文件);(2份)(2)金昌市金川区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返还申报表和金昌市金川区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审核表;(5份)(3)企业减少人员详细说明(自行辞职还是企业辞退),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复印件;(1份)(4)上年度1-12月份,甘肃省失业保险综合税金专用缴费书,(即俗称的税票)复印件;(I份)(5)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职工实际发放工资花名册。(1份):(6)正常病退休审批复印件(如果各
3、企业没有因为该原因减少人员的情况可不提供);(1份)(7)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等(承诺书必须是红头文件)。(2份)3、申报时限2018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返还申报办理工作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9年年底,法定工作日内均可办理。4、资金使用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应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甘肃省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18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I、技能提升培训I、职工生活补助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除满足一般企业失业保险
4、稳岗返还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2018年度企业生产经营亏损;2、2018年企业有未执行完的合同(或产品买卖协议)或者2019年企业有新签订的合同(或产品买卖协议):3、企业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的具体措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申请稳岗返还的审核认定,由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发改、工信、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建立会审或联审机制并组织实施。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一)申报条件1、依法在金川区社保中心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2、取证日期不超过12个月。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及技能提升补贴申
5、领之日均为企业在岗职工)3、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网站上查询。(二)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1、甘肃省参保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2份)2、身份证与农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1寸彩照。(2张)(三)申报时限申领人员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金川区社保中心进行办理。(四)补贴标准1、企业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及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之日均为企业在岗职工)取得初级(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00o元;企业职工取得中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企业职工取得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所列补贴标准为最高指导线,各地可结合实际对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研究制定具体的倾斜补贴标准)。2、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可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三、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政府统办1号楼金川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电话:金川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35-822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