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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感染聚集、暴发流行监测报告处置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感染暴发报告与处置管理规范,提高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院感染聚集、暴发流行监测报告处置制度”。一、本制度所指的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二、本制度所指的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三、本制度所指的特殊病原体的医院感染:是指发生甲类传染病或依照甲类传染
2、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医院感染。四、医院感染聚集、暴发流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为医院院长;分管医院感染的副院长、院感办主任、各科室主任、主管医师为第二责任报告人。五、医院感染聚集、暴发流行报告范围:包括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和医院感染暴发。六、报告处置程序:1、各科室发现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医院感染暴发时。立即报告院感办。2、院感办接到电话后立即电话报告分管院感工作的副院长,同时通报医务科、护理部。及时与医务科、护理部一起到科室了解情况,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3、当出现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时,医院JT2小时内填报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表,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
3、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七、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八、监测方法:采用院感办与临床各科室共同进行的方式进行监测。1、临床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时,及时填报医院感染报告卡,同时报告本科室主任。2、临床科室主任发现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医院感染暴发时及时报告院感办。院感办按上面的报告处置程序分别进行报告及处置。3、院感办在进行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时,发现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医院感染暴发时,按上面的报告处置程序分别进行报告及处置。九、医院发生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者医院感染暴发时,立即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生学检测以及有关的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查等工作。十、医院发生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者医院感染暴发,立即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十一、院感办应在暴发终止后一周内,填报医院感染暴发订正报告表,上报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表详见XX年卫生部医院感染监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