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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做好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2024-2027)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厅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42027)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8号),现将做好培养对象推荐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培养对象推荐(一)范围及条件。具备培养方案要求的有关条件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不含中等职业教育)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和校(园)长,以及教师发展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并指导一线实践的教研员。其中,担任或曾经担任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入选省新时代卓越校长培养计划人员可优先申
2、报推荐。(二)推荐名额。成都市可推荐教师、校长(含教研员)各3名,其他市(州)可分别推荐教师、校长(含教研员)各2名;省教科院、省教师发展中心可分别推荐教研员1名。二、其他事项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在5月21日(星期二)18:00前,将有关申报表报送至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寄送至指定地址)。联系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唐晓辉、刘琨毅,电话:028-86115370;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何江、胡进雨,028-85542760、87384896o邮箱:SCXmuban,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16号304室。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42027)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