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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为客观、准确地反映教师承担教学工作任务情况,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本着“价值创造、效率优先”的原则,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核算办法(试行)。一、总则(一)教学工作量指学校通过教学任务书下达给各教学部门的各类教学任务,依据本办法计算后所得的标准学时总量。(二)教学工作量以标准学时(45分钟)为计算单位。(三)教学工作量计算时不考虑任课教师职称因素。(四)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类学历教育的教学工作量核算。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一)理论教学工作量1 .工作内容理论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按照教学实施计划所完成的
2、各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平时测验、考试(查)、命题、试卷分析等各教学环节的工作量,以及教学日志、教案、教学工作总结等基本教学文档的编写。2 .计算方法理论教学工作量=计划课时(任务书课时)XK(班级人数修正系数)(1)非合班授课时班级人数W39,系数为1.0;40W班级人数W49,系数为1.1;50W班级人数W59,系数为1.2;60W班级人数W69,系数为1.3;70W班级人数W79,系数为1.4;班级人数280,系数为1.5o(2)合班授课时班级人数W39,系数为1.1;40班级人数W49,系数为1.2:50W班级人数59,系数为1.3;60W班级人数W79,系数为1.4;班级
3、人数280,系数为1.6。3 .相关说明(1)选修课按非合班授课计算方法计算工作量。(2)体育(男)、体育(女)合班课程按照计划课时计算,系数为1.0o(3)班级人数过少要求合班的课程按照系数1.0计算工作量。(4)就业指导课按招生就业处实际安排计算工作量。(5)非全日制教学班级的教学工作量课时系数均为1.Oo(6)信息化教学(网络教学模式)课程,课时计算另行规定。(二)实践教学工作量1 .校内实训教学(I)工作内容校内实训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按照教学实施计划所完成的实训准备、课题讲解、示范操作、巡回指导、安全管理、总结讲评、检测评分、编制指导书和任务书等各教学环节的工作量,以及教学日志、教案等
4、基本教学文档的编写等。(2)计算方法校内实训教学工作量=实际教学天数X4课时X人数/20(不足15人的按15人计算)(3)相关说明:校内实训教学时间为,上午:8:00-11:20;下午:14:00-17:20如多名教师授课时则进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一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得超过20人。一一同一名教师不得在同一时间段同时指导2个及以上班级的实训课程。根据实训教学的特点,上述计算中已考虑到实训期间的保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因素,今后不再计发放保健费和设备维护费。2 .实验课教学(1)工作内容实验教学工作量指单列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预做、批改实验报告、出题、考试,以及教学日历
5、、教案、实验总结等基本教学文档的编写。(2)计算方法实验课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参照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执行。3 .校外实习教学(1)工作内容校外实习教学是指教师按照教学实施计划所完成校外实习准备、组织安排、协调联络、巡回指导与检查、安全管理、总结讲评、实习报告批改、编制指导书和任务书,以及教学日志、教案、实习总结等基本教学文档的编写等。(2)计算方法校外实习教学工作量=天数XA课时/天X人数/20(不足15人的按15人计算)(3)相关说明专业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和实习管理工作的,上述公式中A=4;非专业教师担任实习管理工作的,上述公式中A=3。如多名教师授课时则进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一名指导教师指
6、导的学生数不得超过20人。校外实习指导教学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 认识实习教师工作量参照上述计算办法中A=2执行。 根据校外实习教学的特点,上述计算中已考虑到实习期间的保健费、交通补贴费因素,今后不在发放各类实习补助费。 毕业班最后一学期进行顶岗实习(预就业实习、生产实习等)或学生自主实习,原则上不计算工作量。(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量计算1 .工作内容毕业设计(论文、生产实习技术报告等)指导是指教师完成包括准备、拟题、开题、集中讲授、指导、评阅、答辩、评分及编写指导书、任务书、总结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2 .计算方法工科毕业设计指导按5课时/生核算工作量,文科毕业论文指导按4课
7、时/生核算工作量。(四)职业技能竞赛辅导工作量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量计算,参见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执行。(五)第二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师在第二课堂从事人文素质教育、课外体育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学生社会实践指导及其它教育教学活动,其工作量计算另行规定。(六)辅助教学工作量1 .实验实训室管理与维护。(I)根据学院实际,实验实训室管理与维护采用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职从事实验实训室管理与维护的工作人员,依据岗位职责,按机关工作人员计发岗位绩效系数。(2)教师或已承担其它岗位任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兼职从事实验室管理与维护等相关工作,按“基本工作量+使用频次工作量”计算标
8、准学时:a.基本工作量为每学期30课时,主要用于实验室日常管理与维护。b.使用频次工作量依据实际实验室使用频次,按每辅助2学时实验课折算为0.5标准学时为标准计算每学期辅助教学工作量,但学期累计最高不得超过60学时。(3)兼职从事实验室管理与维护工作人员及管理范围的确定,由各相关系部提出申请,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2 .教师或机关工作人员受聘担任所教学课程外的各类考试命题、监考等辅助教学业务活动,可一次性计发薪酬。(1)工作时间的各类监考学历教育的期中、期末考试及学期补考等,按40元/场次标准计发。其它类型监考,100分钟以内的按每场次50元标准计发,超过100分钟的,可根据考试时长视情增加
9、。(2)非工作时间的各类监考-学历教育的期中、期末考试、学期补考等,按60元/场标准计发。一一其它类型监考,100分钟以内的按每场次100元标准计发,超过100分钟的可视情增加。(3)本着精干高效和实际需要的原则安排考务人员和巡考人员。考务人员和巡考人员的监考费标准不得超过实际监考人员;一天内安排多场次考试时,巡考人员监考费最多按2场次计算。(4)阅卷工作量按每人1.5元标准计发,不足10人时按10人计发。3.教师或机关工作人员受聘担任各类教学评审等专项性辅助教学工作,可一次性计发劳务薪酬,不再折算为标准学时。技术性专项工作:按有效工作时长,以工作时间300元/天、非工作时间400元/天、法定
10、节假日500元/天为标准计发。非技术性专项工作:按有效工作时长,以工作时间100元/天、非工作时间200元/天、法定节假日300元/天为标准计发。三、课时费标准(一)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时费标准1 .专职教师每学期额定直接教学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为150学时。额定工作量内课时费以月度基础性奖励方式体现,具体参见马钢教育培训中心绩效考核方案和马钢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各类岗位绩效系数的暂行规定。2 .专职教师每学期超额完成直接教学工作量,其超额部分课时费为:(实际课时数750学时)X超课时费标准3 .专职教师超课时费标准由学院根据财务状况确定,每年公布一次。2019年超课时费标准暂
11、为:(I)初级职称:超课时费标准为25元/学时;(2)中级职称:超课时费标准为30元/学时;(3)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及以下骨干教师:超课时费标准为35元/学时;(4)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超课时费标准为40元/学时;(5)教学名师或主任培训师:超课时费标准为50元/学时。4 .专职教师直接教学工作量未达到学期额定工作量时,可用其它非直接教学工作量和培训工作量折算后补足额定工作量。(1)用非直接教学工作量折算成额定工作量,折算比例为2:1。(2)用培训工作量折算成额定工作量,折算比例为1:1.2o(3)折算部分不再计发超课时费和培训课时费。(二)其它教学活动课时费标准教师从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12、职业技能竞赛辅导、第二课堂教学以及其它辅助教学工作量,其超课时费标准均为30元/学时,不再考虑职称等区别。(三)其它1 .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从事教学工作,其课时费标准参照专职教师超课时费标准执行;已享受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岗位绩效系数者,课时费标准为30元/学时。其中,在工作时间内从事教学工作,课时费按80%进行计发,非工作时间课时费标准按正常标准计发。2 .教师赴外埠从事教学工作,课时费标准增加20心3 .教师因自身原因未完成计划课时,未完成部分的课时学期结束时一次性扣除。4 .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另行规定。四、附则(一)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类学历教育教学工作量的核算。教师从事员工培训教学工作,其工作量核算按学院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二)本办法自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起试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各类规定,以本办法为准。(三)本办法未尽事宜,学院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