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1125136 上传时间:2024-08-05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6.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2024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建设高水平人才创新高地相关规定,进步提升我区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水平,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总体目标。立足我区实际,对外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和实用型人才,对内培养我区急需的骨干医学人才,以人才带学科、以人才建团队,优化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职称、学历和年龄结构,提升预防、医疗、科研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创新型、实用型、结构合理、适应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第三条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原则。坚持服务于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促进医学科技进步的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鼓励

2、创新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外)。第五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大力引进培育人才,制定人才引进培育配套政策。第二章人才引进第六条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诚信记录。(二)具有医学类专业学历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三)全职新引进人才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四)全职新引进人才须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经我区人才部门办理区外调动(引进)手续,首次在区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

3、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且区是参加社会保险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唯一地,参保单位、扣缴义务人和用人单位一致。(五)鼓励我区医疗卫生单位柔性引进名(中)医建设名(中)医工作室。柔性引进名(中)医须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每年实际在我区工作天数累计不少于30天,且用人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第七条引进类别及待遇标准(一)紧缺专业医学人才。紧缺专业医学人才是指我区医疗领域迫切需要但相对匮乏的专业人才,紧缺医学人才专业目录由区卫生健康局结合我区医学人才情况制定,并根据实际定期调整及公示。对全职新引进的紧缺专业医学人才给予人才补助,其中正高职称30万

4、元,副高职称25万元,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15万元,初级职称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10万元。(二)高学历医学人才。对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学位医学人才给予人才补助,其中博士后30万元、博士25万元。(三)高职称医学人才。对全职新引进的除紧缺专业以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人才补助,其中正高职称25万元,副高职称20万元。(四)柔性引进医学人才。对柔性引进名(中)医,在我区建设名(中)医工作室的所在单位给予20-100万元的经费补贴,其中引进国家级名(中)医建设工作室给予100万元,引进省级名(中)医建设工作室给予50万元,引进市级名(中)医

5、建设工作室给予20万元。1.名(中)医工作室经费补贴用于工作室建设、培训、科研、个人补贴等项目。2 .名(中)医工作室经费补贴由区财政和所在单位按50%:50%承担。3 .名(中)医工作室的职责。一是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区卫生健康局备案;二是培养人才,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工作室成员成为业务骨干(期间晋升副高职称至少2名、晋升中级职称至少3名),每月围绕名(中)医学术经验开展学习交流、病案讨论或评价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使他们成为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才,形成人才梯队;三是开展课题研究,以工作室领衔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学科

6、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管理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个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每位重点培养对象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至少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申报、组织举办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至少1次;四是承担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安排的各类公益活动,对区内医院对口专科开展业务指导,每年不少于15个工作日;五是接收外单位进修学习或实习人员,通过临床跟师带教,培养外单位进修学习人员不少于5人,每人不少于60个工作日。第三章人才培育第八条实施“骨干医学人才培养项目”。为期3年,面向全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选拔“首席医生”6名、“

7、学科带头人”12名作为培养对象,由区卫生健康局与培养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培养期内完成相关职责并通过考核后确定为区“首席医生”“学科带头人”。(一)选拔标准1 .首席医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良好的医德,坚持在临床或公共卫生一线岗位工作,积极投身疾病救治和公共卫生工作;二是在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医术精湛,学术、技术水平得到同行认可,所在学科(专科)在市内、区内领先发展,是本专业学术技术的领军人才;三是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四是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且受聘于相应层级岗位满5年;五是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带教能力,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任正高职称以来至少帮带

8、本单位或系统内3名及以上医生并促进其在医疗技术方面有所提升。2 .学科带头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良好的医德,坚持在医疗卫生临床岗位工作,积极投身疾病救治和公共卫生工作;二是在专业领域有定造诣,学术、技术水平得到同行认可,所在学科(专科)在市、区有明显发展优势的学科带头人;三是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四是取得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受聘于相应层级岗位满3年;五是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带教能力,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临床医生的能力。(二)选拔方式骨干医学人才培养项目由个人提出申报,经单位推荐,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经考核及公示后,由区卫生健康局审定公布入选培养对象名单。(三)培养期限:3

9、年。(四)培养期内职责1.承担业务指导任务。每年必须按照区卫生健康局和本单位的工作安排下基层指导医疗卫生业务工作,承担区卫生健康局安排的公益服务、义诊、会诊、教学任务(其中每年至少完成1次区内医疗卫生技术示范或学术讲座),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2 .在科研方面取得成果。任期内,首席医生在专业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至少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并完成1项市级或以上的科研课题;学科带头人在专业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完成1项市级或以上的科研课题。3 .每年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至少1项学科建设的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4 .负有培养其他医生职责,

10、与区内2名及以上医生或与2个及以上家庭医生团队签订结对协议,开展“传、帮、带、教”活动,培养带教青年医生。5 .培养对象应结合个人实际制定年度履职计划,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区卫生健康局备案,每年山区医学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培养对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五)组织保障。成立市区医学人才引进和培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选拔、培养、考核管理(考核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六)激励机制。对参与我区“骨干医学人才培养项目”的医学人才在培养期内给予个人津贴补助。其中首席医生给予2万元/年/人,学科带头人给予1.2万元/年/人。第四章资金补贴申请发放程序第九条资金补贴申请程序(一)个人申请。由个人向所在单

11、位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 .市区医疗卫生人才资金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版;2 .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3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等原件及复印件;4 .获得的荣誉证书、职务聘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5 .区外全职新引进人才,提供我区人才部门办理区外调动(引进)手续证明、社保关系卡、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3年及以上的劳动或聘用合同;6 .柔性引进名(中)医建设名(中)医工作室经费补贴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市区柔性引进名(中)医建设名(中)医工作室

12、经费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待遇类别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中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区卫生健康局。(三)审核及公示备案。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后,须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启动发放程序。第十条发放程序(一)人才补助。按照40近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从签订合同当年开始,3年内每年12月15日前发放。(二)柔性引进名(中)医建设名(中)医工作室经费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从签订合同当年开始,3年内每年12月15日前发放。(三)人才培养个人津贴。实行按月计算

13、,按年度发放。从签订培养合同当月开始,3年内每年12月15日前发放。(四)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当年资金补贴发放计划并向区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对区外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医疗卫生人才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于每年12月10F1.前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医疗卫生人才年度聘期目标完成情况,并提出医疗卫生人才资金补贴发放申请(市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资金补贴发放申请表见附件3)。区卫生健康局每年年末组织一次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待遇、奖励等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人才补助。第十二条对“柔性引进名(中)医建设名(中)医工作室”和“骨干医学人才培养项

14、目”实行动态管理。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制定工作目标,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末组织一次对柔性引进名(中)医、名(中)医工作室和培养对象的考核,督促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待遇、继续引进及培养的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金补贴及终止项目。第卜三条本办法引进培养的医疗卫生人才,有下列情形之者,终止享受相关待遇,人才或所在单位需在10个工作日内报区卫生健康局审核。()享受期限到期;(二)在区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博士后);(三)与区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劳动或聘用关系;(四)不按协议、劳动或聘用合同履约;(五)全职新引进人才到达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依法办理延退手续人才除外);(六)全职新引

15、进人才在区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中断6个月及以上;(七)全职新引进人才在区外有参加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八)经复核不再符合条件的;(九)经用人单位评估不合格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纪及违约情形;(十一)其他不适宜的情形。第卜四条全职新引进人才在区服务不满3年的,须按比例退回已领取的税后人才补助。须退回的补贴金额=人才领取的人才补贴总额*(I-人才年度服务月数/36)。第六章附则第卜五条本办法涉及的补贴资金为税前金额。发放给个人的,由支付单位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发放给用人单位且不符合不征税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代为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第十六条设立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育专项资金,纳入区卫生健康局年度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人才的引进和培育。第十七条本办法与区其他相关人才政策扶持项目或在本办法内在性质、内容相近时,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处理。第卜八条本办法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细则的通知配套,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7月5日。2023年7月6日至本办法实施前符合本办法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的医疗卫生人才,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