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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绕“工作纪律”专题研讨发言稿(共14篇)目录篇一、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专题研讨发言稿3篇二、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交流研讨发言稿5篇三、2024年党员干部“生活纪律”专题研讨发言稿8篇四、2024年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篇五、2024年“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研讨交流发言12篇六、2024年“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讨发言稿16篇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交流研讨发言体会.21篇八、党纪学习教育第三专题研讨交流材料(工作纪律、生活纪律)24篇九、2024年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讨发言28篇十、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
2、讨发言31篇十一、2024年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讨发篇十二、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和生篇十三、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重点围绕“工作纪专研讨发k-I木可40篇十四、2024年“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讨发言43篇一、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专题研讨发言稿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就党纪学习教育中的“工作纪律”进行深入的研讨。工作纪律是党的纪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党组织和党员高效履行职责、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基础。工作纪律强调正确履职,担当尽责,反映工作作风要求。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谈我对工作纪律的理解和认识。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化认识中
3、严守工作纪律。开展好党的工作,首先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做起。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严明的工作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的力量所在。我们要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定,特别是关于工作纪律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我们要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提高政治站位,要求我们不仅要学习党的纪律规定,更要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用党的纪律和规矩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党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二、强化责任担当,在认真履职中践行工作纪律
4、。守纪律不仅是一种政治要求,更是一种责任担当。我们篇三、2024年党员干部“生活纪律”专题研讨发言稿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生活纪律”专题研讨。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重要规范,它关乎党的形象,关乎党的战斗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从严要求自己,确保生活纪律的严明性。下面,我将从把握社会交往分寸、崇尚简朴生活、推进家风建设三个方面,谈谈如何严明生活纪律。一、把握社会交往分寸社会交往是党员干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分寸,做到心中有原则,交往中有政治。1,要明确交友原则。乐交管友、
5、善交益友、不交损友,这是我们交友的基本原则。我们要善于拒绝来自各方面的不合理请托,不犯低级错误。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有意识地交普通百姓之友、知识分子之友、党外人士之友,通过广泛的社会交往,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2,要规范交往行为。在交往中,我们要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活动,不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取私利。同时,我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我们的身份和地位进行不正当活动。成良好的党内民主氛围。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为党的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三、
6、严守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底线,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公信力。我们要时刻保持警醒,深刻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危害,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做到清正廉洁,保持廉洁自律的品质,不贪图私利,不接受贿赂,不滥用职权。秉公办事,在处理事务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自身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自我反思,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和廉洁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始终坚守廉洁奉公的原则。四、严守群众纪律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是党的性质和使命的根本要求。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困难,与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切实维
7、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制定政策、执行任务时,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和感受,确保政策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五、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要注重生活纪律,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谢谢大家!篇十二、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讨发言同志们:*党委举办党纪学习
8、教育专题读书班是一次纪律教育、一次思想洗礼、一次党性淬炼,读书班期间,我认真聆听了*领导逐条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了支部研讨。对条例有了更加全面的把握和理解,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有了更深的体会与感悟。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几三点体会:一、在学纪上提站位、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行为的依据,是开展纪检工作的基本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2015年,
9、我调到*纪委工作,办案使用的依据是2003版条例,03版条例给我最深的印象是里面规定了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2015版条例实现了纪法分开,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项纪律”,我们在执纪中最常用的条款是纪法衔接部分的第29条违法行为条款。2018年,为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18版条例将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表现进行了充实。18版条例我们最常用的条款是工作纪律第133条。这也反映出2016年至2023年期间,我场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多发于一般违法和违反工作纪律居多。当下施行的2023版条例,通过学习,感受到了全面、细致、严
10、厉,条例增加了对违反财经纪律、涉黄涉毒、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形象政绩工程,滥用职权,退休后违规从业,新官不理旧账,统计造假,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违规接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不向上级报告有关事项等等行为的处分依据。我深刻感受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的危害性,必须把条例的每一条学清楚、弄明白,掌握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在明纪上常对照、纠偏差,提升党性修养通过党纪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要时常对照党的纪律要求,认真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和工作实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约束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昨天观看
11、的警示教育片,镜头前忏悔的党员干部,一开始也是在工作中取得过成绩,获得过荣誉,得到过组织的认可,在反省自己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小利益、小缺口开始,放松了警惕,心存侥幸,诱发私欲膨胀,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所以我们要按照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检查、诫勉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小毛病、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就像扁鹊给蔡桓公看病一样,要立足于防病和及时治小病。有时受到党纪处理,并不是一件坏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许是及时的悬崖勒马。我们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深刻汲取教训,防微
12、杜渐。三、在守纪上做表率、强担当,推动工作落实党纪学习的根本目的是以知促行、学以致用,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干担当的动力。作为纪检工作人员,我的工作就是维护党的纪律,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靠。要时刻铭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纪检部门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破纪和违纪只有1次和无数次,必须时刻警醒不以恶小而为之,时刻守住纪律高压线,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堤坝。党纪学习教育不仅仅是阶段性的任务,更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的行为准则,我将以此为契机,深入对照学习条例,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和境界,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营造风
13、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篇十三、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重点围绕“工作纪律”专题研讨发言稿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关于“工作纪律”研讨主题,我作如下交流发言,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指正。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推动党的工作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0条,此次修订增写7条、修改6条,是增写条文最多的一章,重点突出了责任担当、履职用权、工作作风、保密安全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担当尽责是共
14、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的第一条,就是对于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等情形的处分。这表明,判断一名党员干部是否遵守工作纪律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看其在工作中是否真负责、真担当。党员干部肩上担负着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担负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担负着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至关重要。然而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却缺乏责任意识,遇到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有的“新官不理旧账”,面对就任前的问题消极回避;有的捂着“乌纱帽”做官,担责担险的事不干,该决断时瞻前顾后、该攻坚时畏蕙不前。针对这些问题,条例增写了对“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
15、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避责行为的处分,旨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直面工作中的矛盾问题、风险挑战,积极主动作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落地生根。恪守党纪法规,规范履职用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利国利民,用不好则会危害党和人民事业。对于手中权力,党员干部既不能不用,更不能滥用,要牢记法纪红线不可踩,自觉在法纪的约束下用权。条例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滥用职权行为,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敬畏权力,严格依法履职用权。党员干部要增强法纪意识,不踩法纪红线,坚持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真正使权力受到规范和约束。同时,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条例明确对用餐管理、机构编制、信访工作等具体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作了处分规定。党员干部用权要怀着强烈的责任感,防范化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风险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构建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规范,推动各项工作良性运行。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条例对“进行统计造假”“在上级检杳、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等情形进行了明确的处分规定,以此约束党员干部要说真话、讲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