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共同体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的意见(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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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服务共同体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的意见(试行)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公立医院:为了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县域内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联动发展,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等相关工作制度,努力让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到县级大医院同质化医疗服务,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矛盾。充分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带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实现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内医疗机构之间资源配置优化,利益共同分享,责任共同承担。按照医共体章程,结合县级医院改革精神,现就医共体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提出如下意见:一、实行医共体医疗机构之

2、间签约服务按照专业技术和学科发展建设,将县域内医疗机构划分为三个医共体,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为龙头联合乡镇卫生院及其管辖的一体化卫生室组成第一医共体、第二医共体和第三医共体。(一)医共体医疗机构之间实行签约服务。根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科室建设和医疗技术发展需要,县卫健局指导县人民医院联合3个中心卫生院组建第一联合体;县中医院联合2个中心卫生院组建第二联合体;县第三人民医院联合1个中心卫生院组建第三联合体。医共体医疗机构之间本着分工协作、联动发展、方便患者、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实行绩效考核。服务协议可实行“一院一策工(二)明确医共体

3、服务类型。发挥县级医院人才技术优势,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科室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建设,医共体医疗机构之间合作不追求大而全,可针对基层医疗机构不同学科的短板和长项实行分类扶持,固长补短,填平补齐。合作方式可采取预约分诊、双向转诊、医师多点执业、县乡合作共建科室、医师会诊和临床科室托管等方式进行。今后,随着医共体的发展,合作方式可进一步拓展。(三)规范医共体内部医师执业行为。鼓励和支持县乡医师合理流动执业,医共体内部医师执业可实行柔性流动,县级医院医师到基层执业可实行多点注册执业和医师会诊的方式派驻,基层医师(包括乡村医生)到县级医院进修学习,县级医院应予优先安排落实岗位,符合执业条件的应创造条

4、件安排执业。各医疗机构应积极为流动执业的医师创造工作和生活条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管理和评价指标,落实工作待遇。二、建立不同合作类型的收入结算与分配机制为了提高县内患者就诊率,实现“小病留乡、大病送县”,调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两个积极性,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医师和患者两个流动,落实医共体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持续发展。按照现行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医改相关政策,建立医疗机构之间公平合理,科学有效的不同合作类型的收入分配机制。(一)预约分诊和双向转诊。基层首诊患者,按照服务能力和技术条件,开展一般病和常见病诊治,需要转院的原则上在医共体内部转诊上级县级医院;患者在县级医院经治疗后需要康复治疗或明

5、确诊断为慢性病的,应提出治疗方案转诊至首诊单位进行康复治疗。双向转诊的,双方医疗机构应建立符合医院实际的补助措施。确保双向转诊顺畅运行。(二)医师驻点执业。医共体内县级医院派驻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定期驻点执业服务,服务产生的医疗收入,基层医疗机构应给予排除单位适当补助。基层医师到县级医院进修深造不缴纳费用,也不享受补助。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和医师晋升上级职务前到基层锻炼期间服务产生的医疗收入不纳入分配范围。(三)合作共建。县乡合作共建科室,产生的医疗收入,综合考虑物化成本和卫生事业费统筹,基层医疗机构应按照一定比例补助给共建单位。(四)医师会诊。县级医院派专家医师参加基层医疗机构复杂病诊治或外科手术

6、,凭借医务部门开具的会诊单,基层医疗机构应按照将一定比例的收入补助给派出单位。(五)托管服务。因人才技术和设备等原因,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将1个或多个临床科室整体托管给县级医院,县级医院按照延伸服务一体化管理,其产生的医疗收入应按照一定比例留成给托管单位,其余部分全部转缴给受托服务单位。(六)收入分配结算方式。医共体医疗机构之间收入分配必须通过对公方式结算,实行按月统计、按季度结算,结算资金通过银行划转。具体会计处理科目为:乡镇卫生院补助给县级医院资金列“医疗支出一其它“,收到县级医院资金列“其它收入一其它“科目;县级医院收到乡镇卫生院补助资金列“其它收入一其它”,补助给乡镇卫生院的资金列“医疗服

7、务成本一其它“科目。三、完善医保支付手续,让患者补偿受益最大化积极引导患者基层首诊和县内转诊,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创造条件拓展医疗服务,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高医共体内转诊病人医药费用补偿收益,努力实现患者县内就诊率90%和县内医疗机构新农合基金支出比例70%份额的目标。(一)提高医共体内转诊病人新农合补偿比例。医共体内转诊病人完成一次诊疗的所发生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时每次只计算此次诊疗过程中涉及转诊医疗机构最高起付线扣除。必要时医共体内可探索下转诊病人费用结报上浮5-10个百分点;对于到基层会诊治疗病例可酌情给予会诊费补偿。(二)扩大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结报药品报销范围。医共体内县级医院到基层医疗机

8、构开展医疗业务,需要使用超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仅限县级医院目录药品)治疗患者,在结报医药费用时可纳入基本药物报销范围同比例报销。(三)明确医共体内转诊病人新农合结报手续。医共体内转诊病人新农合结报可按照患者意愿自主选择结报医疗机构,窗口服务实行“绿色通道”便民服务,受理的医疗机构窗口要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读工作。四、落实运行保障措施组建医共体是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巩固完善基层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高度关注。县卫健局决定将此项改革作为202*年乃至今后卫生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推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县局的部署和安排,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抓落实

9、。(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县卫健局成立由局长牵头,分管医疗服务副局长协助,业务股和农合办具体负责的工作推进小组。医共体各医疗机构均要成立由院长亲自挂帅、部门负责、专人办理的工作组织。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站在促改革、惠民生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医共体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引导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推进有力、运转有序的工作氛围,切实把医共体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广大患者得到实惠,杜绝“走过场、搞形式”,禁止“一头热、一头冷”和“虎头蛇尾”的工作不正之风。(二)规范程序,建全机制。医共体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医师异地执业注册和业务开展等台账建立和登记工作,制定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服务协议内容,确保医共体工作运行有序,安全规范。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转诊病人和经治医师业务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规范医共体收入核实和分成结算工作。(三)加强管理,严格考核。自202*年起,县卫健局将医共体工作纳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目标责任管理力度,同时在分值安排上作相应倾斜,促进医共体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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