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金融产业协会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廊坊市金融产业协会章程.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廊坊市金融产业协会章程廊坊市金融产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本协会旨在加强廊坊市金融产业的合作与协调,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努力推动地方金融经济发展,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提高金融行业的组织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第二条本协会全称:廊坊市金融产业协会,英文名称为1.angfangFinancia1.IndustryAssociation(1.FI).第三条本协会的主管单位为廊坊市人民政府,登记机关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独立法人地位,具有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第四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办会、自愿入会、平等互惠、服务会员的原则,起到桥梁与纽带作用,增强会员之间的沟通
2、与联系。第五条本协会的商务和官方语言为中文和英文。第二章会员第六条本协会会员分为以下几类:一、企业会员:是在廊坊市注册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相关产业企业,持有营业执照或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和独立经营能力的公司(含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二、个人会员:是金融行业有关人士、广大社会爱好金融事业的人员等。三、名誉会员:由协会经理委员会推荐,经协会会员大会审定的享有荣誉但不必履行会员义务的人士。第七条会员权益:一、依法参与协会的决策,享有表决权:二、享有使用协会服务的优惠权;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与其他会员交流学习机会:四、按订金的标准优先选取协会提供的各种特惠服务;五、享有协会提供的
3、相关信息服务。第八条会员义务:一、认同并遵守协会的章程、章程附属文件和各项决议:二、按照协会要求及时缴纳会贽:三、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推广协会宣传:四、登记个人或企业基本信息,保持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第九条拒绝入会:一、不符合本章程规定:二、不具备通过协会审查的法定资格或经济实力不足;三、拒绝缴纳会费;四、损害协会利益或违反协会拒绝事项所规定的义务。第十条会员退出:一、主动退出:会员提交书面或通过其他方式显示本人退出本协会;二、被勒令退出:会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协会章程、决议,协会有权勒令会员退出;三、自动退出: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等未及时更新,在能力范围内未能履行协会要求的义务。第三章组织结构第I
4、一条协会设有委员会和秘书处。第卜二条委员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卜设理事会、监事会和其他专业机构。第十三条协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组成领导机构。理事长为协会领导成员,由协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推荐并协商决定,名额不限。第十四条协会新当选的理事长必须被市政府批准,审批结果应于协会换届选举后15个工作日内送达协会。即在新理事长就职前,理事长选举产生的决议无法执行。第十五条协会副理事长的职责如下:协助理事长处理口常工作和应急事务;协助完成协会的相关工作和任务;理事长委派的其他事宜。第十六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协会的工作和任务。第十七条理事会是协会的综合执行机构,下设各种专业机构和工作组,在骨干力量的领导卜.承担协会对其实施以下纪律处分:(-*)口头警告:(二)书面通告批评;(三)限制会员待遇或相关权利暂停:(四)暂停或撤销会员资格。第三十三条协会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将进行内部审查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社会公众公开,撤销违规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协会领导机构和会员大会所有。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任何修订、增补、修改,须经理事会通过,报市政府审核备案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