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就业歧视政策梳理以及政策建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反就业歧视政策梳理以及政策建议.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反就业卑视政策梳理以及政策建议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口素养的提高。在这人才济济的当代世界,我们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就业问题。由于劳动人口的增多,新增就业岗位相对削减,以及在就业总量冲突尖锐的状况下,就业的结构性,冲突冲突是我们我国的就业形势愈发严峻。就业卑视是指为实现某种“不合理”的目的,基于身份、性别、种族、政治见解、宗教信仰、残障、身体健康状况、相貌等缘由,对劳动者进行排斥、限制或者赐予优待的行为。该状况破坏了劳动者的公平就业的权利。但基于特定职业内在需要而区分对待的不应被视为卑视。在社会环境之外,还有一种缘由会直接导致就业困难的问题,那便是就业卑视。一些弱势群体和由于性别及当前身体状况不佳的
2、人并不能得到很难好的工作保障,失去了自身自主就业的权利,也会加剧社会的不公。要解决就业问题,就必需要做出政策的反思,于是便有了反就业卑视的政策,以下便是该政策在部分地区的事例:反卑视政策第一条目的为是本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因性别、种族、婚姻、生理、姓氏、地区、宗教信仰等差异在工作中受到卑视。其次条范围本公司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第三条程序1、 招工:公司行政人事部聘请人员在招工过程中要给就业人员以公平的就业机会,不允许有就业卑视,如生理(身高、外表、性格等)、性别、婚姻、地区、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卑视,不得因上述理由提高就业门槛。不能雇佣未成年的童工或未成年人,未成年童工是指年龄未到16周岁的未成年
3、人或法定的最低年龄或是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不能雇佣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招工的时候严格执行自愿的原则进行招工录用。2、 在招工时,禁止将妊娠检查作为招工录用的条件。3、 工作场所要相互敬重,不能虐待、辱骂和对人身进行损害,并无种族、宗教、年龄、我国、政治观念、性别及职位卑视,工作中相互敬重,不因他们的种族、性别、国籍、性倾向、信仰、个人特点或其他类似因素而受到卑视。全部的员工具有公平的就业权利,并依据工作力量供应公平的就业机会,不因职位凹凸而鄙视、污蔑、虐待他人。4、 我国赐予妇女与男子公平的劳动权利,在劳动方面对妇女实行特殊权益爱护,依据女职工的特点,依法爱护女职工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平安
4、和健康,担心排女职工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和其他女职工不适合、禁忌从事的劳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支配从事体力劳动过重的劳动和孕期禁忌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时间以外延期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依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可予以减轻劳动量,或支配其他劳动,5、 享受公平、合理的福利待遇,遵照当地的地方标准和我国法律规定,合理公平的为员工供应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满意员工的基本需求。遵守当地的使用标准和适用法律,公平为员工采纳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6、 供应平安健康的工作环境,对事故损害的防护,健康平安教育,卫生清洁维护设施和常备饮用水。7、 结社自由:敬重全部员工参与任何团体的自由,并
5、言论自由,只要这类团体发表的言论是在我国的合法范围内,本公司均不干涉、阻挠或禁止任何员工参与这类合法的活动。青岛浩浩工贸有限公司2022年4月1日削展五金燎附燎厂公司反卑视政策名目第一章总则其次章反就业卑视措施第一节一般规定其次节身份卑视第三节性别卑视第四节残疾人卑视第五节健康卑视第六节其他方面就业卑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在就业过程中不因性别、种族、婚姻、生理、姓氏、地区、宗教信仰等差异而在工作中受到卑视,保障公民的公平就业权利。其次条【就业卑视的定义】就业卑视,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与职业力量和职业的内在客观需要不相关的因素,在就业机会或职业待遇上做出任何区分、排斥或优待从而
6、取消或损害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的行为。就业卑视包括下列情形:(一)直接卑视,是指用人单位基于民族、性别、身份、宗教、信仰、残疾、体貌特征、年龄、健康状况、性取向等因素对劳动者赐予区分、排斥或优待对待,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公平。(二)间接卑视,是指用人单位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对劳动者做出与上述卑视因素有关的区分、排斥或优待行为,但其效果会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公平。第三条【适用范围】创展五金燎f厂第二章反就业卑视的措施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四条【反就业卑视义务】XXX厂应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公平就业权。当向劳动者供应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公正的职业待遇,不得提出
7、卑视性的要求。应在自已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中写入反就业卑视的规定,应把反卑视作为自身的社会责任。第五条【禁止聘请中的卑视】不得在录用条件中明示或者示意卑视性的任职条件Q在聘请录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家庭状况、社会关系、婚姻、生育、非传染性疾病等个人信息。但该问题与工作性质直接相关的除外。第六条【用人单位保管劳动档案义务】应建立完善的劳动档案保管制度。劳动档案应包括劳动者的聘请录用程序中的原始材料、劳动合同等各种有关材料。第七条【不得任意辞退劳动者】不得以卑视性理由辞退劳动者。第八条【不得打击报复劳动者】不得因劳动者提出就业卑视申诉、起诉、检举、控告,或者关心调查和作证,对劳动者进行打
8、击报复,包括无正值理由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停职、降低职务、削减劳动酬劳、辞退或以其他方式迫使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等行为。但劳动者因力量不胜任现任职工作岗位的除外。其次节身份卑视第九条【地域卑视】不得以地域为由拒绝录用特定地域的劳动者,也不得提高对特定地域劳动者的录用标准,或者在职业中赐予不公平的差别待遇。第十条【户籍卑视】不得以户籍为由拒绝技用非本地户籍的劳动者,也不得提高对非本地户籍劳动者的录用标准,或者在职业中赐予不公平的差别待遇。第三节性别卑视第十一条【对妇女的卑视】我国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公平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时,除我国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
9、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第十二条【男女同工同酬】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劳动酬劳、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公平的权利。第十三条【男女就业过程中的公平权利】妇女在就业和职业方面享有与男子公平的权利。第十四条【对妇女的特殊待遇】招录女职工时和女职工职业期间,劳动合同不得有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无法从事原工作时,用人单位应为其调换工作岗位,而且该工作不得损害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缘由,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第十五条【禁止对妇女的性骚扰】义务禁止在工作场所中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性骚扰。第四节残疾人
10、卑视第十六条【我国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义务】我国保障残疾人的公平就业权,各级人民政府应为残疾人制造就业条件。我国对支配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赐予税收优待,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赐予扶持。第十七条【残疾人就业过程中的公平权利】在就业和职业方面不得对残疾人实行不公平的差别待遇。第十八条【对残疾职工的特殊待遇】应为残疾职工供应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爱护,并依据实际需要,使劳动场所、劳动设施和生活设施达到适合残疾职工通行和使用的条件。应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第五节健康卑视第十九条【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的公平就业权利】招录劳动者
11、时,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理由拒绝录用,也不得对在职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进行辞退或转换到较差的工作岗位。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解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第六节其他方面就业卑视其次十条【民族卑视】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民族为理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对某个民族劳动者的录用标准,或者在职业中给某个民族劳动者以差别待遇。其次十一条【体貌特征卑视】招录劳动者时,不得以身高、体重、容貌等体貌特征为理由拒绝录用,除非某些工作本身对此有明显、必需的特殊需要。其次十二条【年龄卑视】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年龄限制,损害劳动者的公平就业权利。不得在就业岗位和职务晋升方面设置年龄条件,不得对男女退休年龄实行差别对待,假如出于优待女性的目的,可以规定在女性自愿申请的条件下提前五年或十年退休。其次十三条【对受过刑事惩罚的劳动者的卑视】不得卑视受过刑事惩罚的劳动者,不得由于仅仅是由于有犯罪纪录而拒绝录用劳动者,但出于我国平安的需要和某些职业的特殊需要不予录用的除外。在以上两则政策的事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反卑视政策对于身份、性别、是否残疾以及身体健康状况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会很好的维护到弱势群体的就业权利,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