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ocx(4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合同编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此为合同示范文本,最终以签订为准)工程名称:广州交易集团业务发展用房装修工程及智能化建设项目工程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9号发包人: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广州交易集团业务发展用房装修工程及智能化建设项目工程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9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11
2、、12层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9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11、12层。室内装修,含强弱电及给排水、机电、通风空调、消防水、电等;总面积4366平方米。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承包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要求,承包广州交易集团业务发展用房装修工程及智能化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承包方式: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固定价格包干(以甲方年月日提供的投标图及工程量为基准),合同执行过程中
3、,因发包方要求而引起的用户需求书中涉及的功能增减,可进行合同变更,合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暂定从年月一日开始施工,至年月一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指令为准。具体自监理单位工程师或发包人发出开工指令(不限于书面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工期,承包人须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按工期完成相应施工任务,以确保竣工工期,对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一概不得顺延。如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发包人有权划分未完成的工程量给第三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本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第三方,承包人对
4、此无异议。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人民币)合同总价(大写):;(小写):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大写):(小写):五人工费(大写)j(小写):%项目单价:J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口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
5、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0本合同订立地点: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承包人:(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发包人:(盖章)地址: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穗建筑(2013)598号)。第三部分专用条
6、款1 .定义1.43单位工程名称:广州交易集团业务发展用房装修工程及智能化建设项目规模: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要求,承包广州交易集团业务发展用房装修工程及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数据及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2.2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
7、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承诺声明函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4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标准、规范。5 .施工设计图纸5.1 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提供的时间:签订合同后。(2)提供的数量:提供图纸3套。5.2 承办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提供的时间:/(2)提供的数量:/(3)监理工程师答复的时间:6 .通信联络6. 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设计人:发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
8、码: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监理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工程造价咨询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1)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电报、传真、直接送达受送达人签收(含各方现场代表)。7.工程分包另作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 指定分包工程名称:1.4 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方式:11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11.2对影响施工的管线的迁移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对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无论合同中是否明确指出)的拆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12 .事故处理12.4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
9、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发包人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同时发包人扣罚承包人工程总价10%的罚款。13 .交通运输13.1 1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13.2 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13.4 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13.7 承包人自进场施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需保证临时道路(或通道)的畅通安全及整洁。保证沿线相关单位、居民的行车畅通,如封闭沿线单位、居民进入拟施工道路的出入口,需按原道路宽度,修建临时道路,
10、解决沿线单位、居民出入拟施工道路的问题,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若承包人无法保证,则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上述工作,相关费用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19.发包人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的时间:在开工前三天完成。(2)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发包人提供水、电接驳点,施工场地内接驳水、电管线和用电、用水、通讯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承包人安装独立的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缴回水电费给供给单位。承包人为保证工期和质量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自行发电、自行供水等)所发生的相关
11、费用发包人不再补偿。(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开工前三天。(4)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前三天。(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开工前三天发包人只提供立项批文等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其中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6)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交验。(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不提供。(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三天。(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12、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有:对通用条款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有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再作补偿。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三天。19.4 支付款项(1)工程款支付期限本工程在签订合同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金额和时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金额和时间: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的30%计算,即:(小写元);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进度至100%、且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经审核后付至97%(按审定结算价计)后,支付合同价的97%
13、;。工程保修金为结算造价的3%,缺陷责任期结束后30天内结算清楚,余款无息支付。(2)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户转账。口支票支付。其他方式:/20.承包人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3)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完成专用条款第81.1款规定的工程进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办公和生活房屋共25平方米,办公桌椅3套,在开工前完成。该项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开工前
14、完成。(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因施工过程造成的破坏,由承包人负责其翻修费用及赔偿责任。(9)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要求;在竣工后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及剩余材料,并使竣工现场干净、整齐。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不能满足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不予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用。(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15、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另作约定:/20.4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国产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21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21.1 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21.2 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21.3 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21.4 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22 .发包人代表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通讯地址:)为发包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邮政编码:传真号码:联系电话:(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23 .监理工程师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人: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3.3 (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24 .造价工程师24.1 负责合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