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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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引号:11220000013544525W/2022-01921分类:劳动关系;通知发文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文日期:2022年06月13日标题: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字号:吉人社联(2022)87号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0日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87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现将吉林省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实施方案(电子版文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2、保障厅官网下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联系人:曹静智袁承迁联系电话:0431-8869050988698687电子邮箱:jlsldgx邮寄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总工会吉林省企业联合会/吉林省企业家协会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6月13日吉林省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的推荐评选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

3、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通过认定示范企业、工业园区,充分展现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取得的重要成就,大力弘扬企业自觉践行社会责任的新时代精神,厚植企业关心关爱职工、职工爱岗爱企的和谐文化底蕴,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企业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引导职工增强对企业的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团结动员广大企业和职工建功立业新时代,推动形成企业得效益、职工得实惠、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和合文化得弘扬

4、的良好局面。二、推荐评选范围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包括中省直企业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及其他产业集聚区)。三、推荐评选原则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要兼顾企业规模与行业种类的多样性,严格推荐评选标准和程序,由县(市、区)、市(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逐级推荐、申报和审核,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复审公示合格后,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四、推荐评选名额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要求,我省拟向国家推荐10户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2个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

5、。结合我省实际,长春市推荐2-3户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松原市、延边州各推荐1-2户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以上地区推荐1-2个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未建立工业园区的地区可不推荐);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各推荐1户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省三方将择优向国家三方会议推荐,原则上不再推荐前四届国家三方会议已表彰过的企业和工业园区。五、推荐评选标准创建示范的企业、工业园区应是2019年以来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一)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的标准1 .企业党组织健全,作用发挥充分。坚持把党建工作摆

6、在突出位置,党的基层组织完善,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履行组织职工、凝聚职工、服务职工的职责,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2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应签尽签;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程序合法、内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规范;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3 .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权益。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劳动生产率增长相适应;依法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定期向职工公开社会保险缴费信息。4 .全面执行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立健全

7、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效预防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定期组织健康检查;2019年以来无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5 .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订立和履行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程序规范;未建立企业集体协商机制的小微企业通过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6 .依法加强民主管理。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健全组织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依法拨缴经费,工会作用充分发挥;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

8、企业依法设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尚不具备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覆盖。完善厂务公开制度,通过协商会、恳谈会等形式定期与职工代表(工会)进行沟通,了解并及时处理职工意见建议。7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作制度健全。依法及时妥善调处劳动争议和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无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8 .建立职工岗位培训制度,职工教育经费足额到位。常态化开展岗位、技能等培训活动。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和文化知识水平,拓宽职工成长成才空间。9 .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培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契合富

9、有特色的企业精神和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注重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完善职工困难帮扶机制,纾困解难送温暖,支持和帮助生育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建立职工健康服务体系,注重职工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社会利益关系调整,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10 .提升职工满意度。职工对劳动报酬、社保缴纳、休息休假、工作环境、劳动条件、人文关怀等综合满意度高。(二)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的标准1 .健全工业园区党委领导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将创建活动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推进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

10、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2 .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健全日常管理台账,全面掌握企业劳动用工动态信息。根据辖区内企业数量和规模,合理布局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站点,配备一定数量的劳动关系协调员,站点标识统一,服务场所固定,服务设施齐全,服务内容完备,服务质量高效,通过提供多样化、专业化、智慧化、标准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劳动者需求,形成地域、行业特色鲜明的公共服务品牌。3 .辖区内符合建会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80%以上的企业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制度;对不具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实现覆盖。4 .依法建

11、立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以及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联动化解机制,形成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对辖区内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劳动关系问题开展协商,预防和调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2019年以来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重大职业危害事故以及重大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5 .辖区内企业普遍参加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并基本上达到了示范标准。六、推荐评选程序(一)自荐申报。各地企业、工业园区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在企业、工业园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进行自荐申报。(二)审核推荐。按照推荐评选原则,各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负责对自荐申报

12、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和工业园区推荐至市(州);各市(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负责对县(市、区)推荐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再次审核,并按要求将审核合格的企业和工业园区推荐至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三)复审公示。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各地推荐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复审核验,适时实地抽查,对符合要求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四)确认上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和工业园区,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确认,上报国家。七、推荐评选材料拟自荐申报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要提交以下资料:1 .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申报表、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申报表(见附件

13、2、3);2 .企业申报材料内容证明表(见附件4);3 .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对申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的审议情况报告;4 .企业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任意一份)和集体合同文本复印件;5 .申报企业和工业园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经验材料,要求事例典型、内容翔实、主题鲜明、文字简洁。经验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向省里报送推荐评选材料时,要一并提交本地区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情况报告、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评估表(附件5)、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评估表(附件6)、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汇

14、总表(附件7)、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汇总表(附件8)。八、推荐评选工作时间安排推荐评选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安排部署(6月中旬)。制定下发吉林省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工作。(二)推荐申报(6月中下旬-7月初)。各地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三)复审公示(7月中上旬)。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公7Jo(四)确认上报(7月末)。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荐评选名单,并上报国家。九、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把创建示范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本地区

15、创建示范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区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企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开展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参与创建示范活动的积极性。(三)严格执行创建示范标准和程序。各地区要把好法律规定执行关、职工意见关、部门核查关,把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作出表率的企业、工业园区予以认定。要指导和督促申报企业组织实施好企业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的满意度问卷调查(参加问卷调查职工覆盖率需在90%以上,满意度需在80%以上),将创建情况报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由企业工会盖章。工业园区的创建情况应由所在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分别盖章。要统筹考虑各类企业,适当向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倾斜,合理确定各类企业的示范比例,体现企业代表性。(四)按时组织推荐报送。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务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经验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本一并报送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该地区放弃推荐评选。附件:1 .吉林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2 .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申报表3 .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申报表4 .企业申报材料内容证明表5 .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评估表6 .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评估表7 .推荐评选全国和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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