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构常识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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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机构常识知识点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构是指统治阶级为了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机国家机构按其职权性质可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按行使职权的范围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图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局立法权、最图决定权、最l任免权、最高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常设机关,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与全国人大之间是隶属关系。宪法第65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2、的职务。”其中,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68条: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宪法第69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都是5年。选举法第15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公宪法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2)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3)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4) 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

3、执行情况的报告;(5) 修改宪法;(6) 监督宪法的实施;(7)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8)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9)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10)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H)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2 2)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14 4)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15 5)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公宪法第67条:全国人民代

4、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1)解释法律;(3)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4)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5)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6)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7)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8)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9)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

5、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11)根据最图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12)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3)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14)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15)决定特赦;(16)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17)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

6、动员;(18)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19)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20)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2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机关,包括国家主席和副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第7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

7、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家主席同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结合行使职权,主要采取主席令的形式。宪法第8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三、国务院宪法第8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叩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16 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每届任期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

8、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17 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在我国,1982年宪法首次确认实行总理负责制,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18 国务院的职权(1)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命令;(2)向全国人大或常委会提出议案;(3)领导各部委和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4)管理权;(5)任免权;(6)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7)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委、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宪法第92条: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9、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四、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宪法第94条: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一般都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也就是国家主席兼任,是同一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委员的连任届数在宪法里并没有限制,是一个不受宪法及法律所规限的职务。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1.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地位宪法第1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

10、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131条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132条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监督关系,不是领导关系。2.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地位宪法第1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136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11、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条人的干涉。宪法第137条最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局法律监督机关。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3.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宪法第1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127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1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第五节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条宪法第1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O条宪法第1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条宪法第143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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