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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第一条为指导各地做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依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等标准规范,制订本指南。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确定的需开展评估的燃气管道、厂站和设施。具体包括:1 .市政管道和庭院管道:运行年限满20年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运行年限不足20年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拟暂不更新改造的球墨铸铁管道;2 .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下同):运行年限满20年的立管,运行年限不足20年但存在安全隐患的立管;3 .厂站和设施: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安
2、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燃气厂站和设施。第三条按照谁拥有、谁负责原则,燃气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其拥有的市政管道和燃气厂站、设施的老化评估工作。燃气专业经营单位可委托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或按照要求自行开展评估。根据日常掌握情况直接确定列入更新改造范围的管道和设施,不需再组织评估。庭院管道和立管的老化评估,各地可委托燃气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或直接委托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各地要加强评估结果真实性、准确性管控,对违规出具失实报告的评估机构,依法追究责任。第四条各地应根据管道压力及权属等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合理确定评估机构。1 .市政管道、庭院管道、
3、立管:(1)属于压力管道的,由具备相应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燃气专业经营单位开展评估;其中最高工作压力大于0.4MPa的,考虑其安全风险与重要程度,建议由具备相应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2)不属于压力管道的,可由燃气专业经营单位自行开展评估。2 .燃气厂站和设施:(1)燃气专业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评估或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2)特种设备范围内的储罐、汇管等,由具备相应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鼓励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具备能力的燃气专业经营单位按照规定申请特种设备检验资质,并承担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及定期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评
4、估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专门工作组,评估工作过程中保持工作组人员稳定。第五条委托人依据有关规定与评估机构按照公平公开原则协商确定评估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过去3年平均市场价格。评估费用与评估验收结果质量相挂钩。第六条制定评估工作方案要考虑评估对象类型、管道材质、压力等级等重要情况,并将管道和设施本体安全状况作为评估重点。1 .市政管道和庭院管道:(1)属于压力管道的,参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2)不属于压力管道的,基于管道材质、使用年限、阴极保护、外防腐层破损、腐蚀与泄漏及安全间距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2 .立管:基于管道材质、使用年限
5、、腐蚀与泄漏、包裹占压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3 .厂站和设施:(1)存在安全间距不足、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问题的,进行整体安全评估;(2)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等问题的,进行局部安全评估;(3)特种设备范围内的储罐、汇管等,参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第七条划分评估单元要遵循同材质、同时段原则。1 .市政管道:设计压力、材质相同,同时竣工并投入运行,连续长度原则上不超过5公里。2 .庭院管道和立管:同一住宅小区或同一片区住宅小区,同时竣工并投入运行。3 .厂站和设施:(1)进行整体安全评估的,以单个厂站为评估单元;(2)进行局部安全评估的,以厂
6、站内某一(类)设施为评估单元。第八条组织开展评估要充分利用燃气管道和设施的设计资料、竣工资料、运行维护记录、泄漏检测记录、维修改造记录、隐患排查记录、检验检测记录等信息,相关数据宜为3年内数据。第九条各地指导评估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结合资料审查、宏观检查等情况,组织对管道和设施进行现场检验检测,并加强现场管理,严格遵守作业程序,确保现场安全和工作质量。第十条评估完成后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确定评估结果:(1)符合安全运行要求;(2)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可继续运行;(3)限期改造;(4)立即改造。评估结果为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或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可继续运行的,要明确下次评估时间。评估结果为限期改
7、造的,要明确具体时间,具体时间不大于3年,即不晚于2025年。属于特种设备的管道和设施在检验有效期内,运行工况、安全状态、周边环境等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可不再组织评估,直接参照检验结果确定评估结果。第十一条编制评估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详细说明评估方法、评估过程、评估结论等,提出需要采取的安全管控措施或改造意见要清楚具体。第十二条各地要加强对评估结果的验收管理,制定并严格实施奖惩措施,并在委托合同中予以明确。验收不合格的,追究评估机构责任,并重新组织评估。第十三条燃气专业经营单位要将评估资料统一归档,结合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燃气管道和设施材质、压力、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
8、基本信息以及周边水文、地质韵卜部环境信息,并纳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精细化管理。各地要将评估重要信息纳入燃气监管系统,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进燃气监管系统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深度融合,实现燃气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附件:1.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依据2 .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情况表3 .燃气厂站和设施老化评估情况表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依据1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2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3 .埋地钢质管道直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50991-20144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5 .固定式压力容
9、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6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D7004-20107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D7005-20188 .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D2002-20069 .压力管道规范公用管道GB/T38942-202010 .埋地钢制管道腐蚀防护工程检验GB/T19285-201411 .在用含缺陷压力容器安全评定GB/T19624-201912 .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T50698-201113 .埋地钢质管道风险评估方法GB/T27512-201114 .流体输送用热塑性塑料管道系统耐内压性能的测定GB/T6111-
10、201815 .热塑性塑料管材拉伸性能测定第1部分试验方法总则GB/T8804.1-2003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情况表基本信息对象简述(行政区域、起末点位置或小区名称、户数等)管道类型口市政管道口庭院管道口立管介质类型长度管材类别管径设计压力运行压力竣工时间投运时间产权单位运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评估结论评估结果符合安全运行要求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可继续运行限期改造口立即改造主要问题(涉及改造的填写)材质落后口使用年限较长口腐蚀泄漏严重口防腐状况较差口建构筑物占压处于/临近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处于/临近人员密集区其他主要问题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填写)下次评估时间/限期改造时间(根据
11、评估结果填写)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机构资质(企业自行评估可不填)评估机构负责人评估项目负责人燃气厂站和设施老化评估情况表基本信息对象简述(厂站名称、地理位置、功能描述、局部评估的设施简况等)介质类型设计压力运行压力设计温度运行温度竣工时间投运时间产权单位运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评估结论评估结果口符合安全运行要求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可继续运行口限期改造口立即改造主要问题(涉及改造的填写)口超设计运行年限口安全间距不足口设施锈蚀严重、安全状况较差口处于/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处于/临近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其他主要问题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填写)下次评估时间/限期改造时间(根据评估结果填写)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机构资质(企业自行评估可不填)评估机构负责人评估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