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责任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责任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某省安全生产条例、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某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特制订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一、责任对象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担负全面责任。二、事故控制目标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期内无重大财产损失,场所工伤仅用(死亡)人数为零。三、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2、一)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六项制度(责任制度、会议制度、排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台账管理制度)的上墙建册工作,并将应急救援制度及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照公管人员,坚持持证上岗。(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国检查。(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六)积极做好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七)及时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
3、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安全生产专管员培训。(八)全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将演练基本情况报送备案。(九)坚持准点营业,文明服务,积极开展“平安文化经营场所”创建活动,争做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四、规范管理职责(一)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5、宣扬邪教、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
4、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二)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建立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自查与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三)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四)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60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