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1178840 上传时间:2024-09-2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7.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规定指出,在本市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二)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三)检测场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四)检测机构主要人员的相关证书;(五)检测机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控制措施.上述材料应按照本市申报程序要求提供。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检测机构实行动态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差异化监管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或者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进行检直、抽测;(二)向检测机构、委托方、相关单位和人员询问、调查有关情况;()对检测人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检直;(四)查阅、复制有关检测数据、影像资料、报告、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五)组织实施能力验证或者比对试验;(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细则强调,检测机构的每个场所应至少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资质中的一项,并按照资质标准条件配备场所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机构申请综合资质认定的检测场所应为同一检测场所.同一人员在检测专项资质认定中不得超过3个专项资质,作为注册人员时不得超过2个专项资质,且仅限在一个检测场所作为资质人员进行认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