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场所,施工场所、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管理。第三章职责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第四条项目部负责对工程项目安全标志的申购、使用和管理;综合部负责公司办公、生活场所安全标志的申购、使用和管理;公司物费部部负责安全标志的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2863)o第五条项目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2、第四章基本要求第六条项目部、周转材料中心安全管理人员应结合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第七条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和生产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第八条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第九条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应接近90度角,最小夹角不低于75度。第十条多个警示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顺序排列(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第十一条安全警示标志未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第十二条相关单位应及时对变形、无损的安全警示牌进行修整和更换。不得遮盖、贴盖、掩蔽或移隐安全警示标志牌。第十三条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的公用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其破坏行为加以制止。第十四条为保持安全警示标志的清洁干净,各部门对各分管区域内的警示牌经常擦洗,保持整洁,不得损坏,并定期检查。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条款为试用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