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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科长职责一、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医疗、预防、教学、社区医疗业务管理和其他有关工作。二、负责协调临床、医技科室之间及临床医技科室与护理部门之间的医护业务关系。三、拟定医疗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四、深入科室、了解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全院性会诊及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科教科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的有关业务学习。五、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医疗纠纷的善后处理工作。六、配合人事科、科教科制订培训计划和医疗、医技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七、负责组织实施抢救、救援医疗队、卫生宣传、医疗保健等及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医院的技术指导工作。八、负责处理医疗来信、来访、接待、参观工作。九、组织安排院长业务查房,负责实施全院性病案讨论。十、督促检查病案管理统计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情况向院长汇报。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病历质量、医疗质量检查。十一、督促检查全院疫情登记、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十二、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和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和考核评定工作.十三、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十四、科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科长协助科长做好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