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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新媒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管媒体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新媒体管理,增强校园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促进校园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是以学校为主体建设并运行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三条校园新媒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城东小学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的发稿流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宣传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宣传工作负责人和稿件编辑人是直接责任
2、人。第四条学校发展中心是校园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校园新媒体运营状况等。第五条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学校官方微信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为一级平台,发展中心直接管理。第六条以学校师生员工名义建立的,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校工作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实行创建人负责制,由学校管理。第七条注册新媒体平台的名称原则上基于组织机构全称或规范简称,或者根据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和工作特性命名。使用校名、校徽等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运营机制第十条新媒体平台是重要的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校内各级组织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
3、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加强对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教师要在学校各部门的领导下,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共同构建新媒体矩阵,助力学校发展建设。第十一条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初审:稿件主题是否观点正确,表达完整,文字流畅,结构合理,并对拟采用稿子进行语言文字的修改。此项工作由学校提供新闻的部门负责人张林亚(行政办公)、陈霞(教育教学)、蒋婷婷(学生、师德)、陈晓笺(服务保障)承担。复审:审查报道材料是否具有典型和现实意义,对稿件字、词、句进行推敲,对语言文字进一步校对,减少差错。此项工作由发展中心主任张林亚负责。终审:
4、审查稿件的政治性、时效性,确保稿件符合国家政策和学校需要。校对语言文字,没有专业术语错误,没有语言表达错误,没有错别字。此项工作由陆峥副校长承担。凡是牵涉到重大事件的稿件,终审稿必须提交党支部书记谢月红审定。发稿流程:部门负责人初审一一发展中心张林亚主任再审核陆峥副校长终审(凡是牵涉到重大事件的稿件,终审稿必须提交党支部书记谢月红审定。)一一信息专员发布到学校微信公众号;张林亚主任发武进教育网。任何新媒体账号不得发布下列内容: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4 .宣扬
5、邪教、迷信的。5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6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9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联动机制。在涉及学校重大事件、重大宣传活动时,各新媒体平台须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发挥平台特色,形成宣传矩阵效应。未经学校同意,各级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信息内容。第十三条建立不良信息处置机制。如平台出现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各部门须第一时间处置,并及时向发展中心报告。第十四条建立保密管理责任制。严格遵
6、守国家和学校保密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发布涉密信息。第十五条提升版权意识,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转载或使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字体、视频和音频)。在转载他人作品时,除需取得授权外,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内容及标题,并应为著作权人署名和注明作品来源(如转载的作品来自网络,还应注明来源网站的网址链接或网站名称)。第四章信息安全第十六条学校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提升网络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安全意识,定期修改账号密码并维护好终端环境安全,确保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网络中心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第十七条新媒体各平台涉及提供校内数据服务或展现网站内容的,相关服务器必须按学校服务器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并报信息与网络中心审批。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常州市武进区城东小学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