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就业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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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就业的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鼓励我市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台港澳事务局按职能负责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就业补助(以下简称“补助”)的统筹和监督,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经办业务指导、汇总公示、资金监管等相关工作,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补助的受理、审核和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第三条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且非财政全额供养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领补助:(一)用人单位在2024年1月1日

2、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新引进台湾青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台湾青年是指16至40周岁(均含本数)的中国台湾籍居民;新引进是指招用的台湾青年是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首次在莞及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二)新引进台湾青年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或满12个月。第五条补助按每新引进一名台湾青年最高3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其中,每名新引进台湾青年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可申领1.5万元的补助;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可再申领1.5万元的补助。补助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第六条补助申领程序:(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到登记注册所在

3、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登记注册地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 .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就业补助申请表(附件);2 .受聘台湾青年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身份证,以及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3 .用人单位与台湾青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 .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二)镇街审核。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审核通过的,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汇总。(三)汇总公示。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当月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

4、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提交的补助申请审核通过的情况进行汇总。每月的10日(若当日为非工作日的,往后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上月审核通过的补助申请情况,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新引进台湾青年人数、补助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四)拨付补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者异议不影响补助发放的,由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申请不通过的,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应告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分别在有关人员连续工作满

5、6个月起的3个月内,在有关人员连续工作满12个月起的3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第八条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就业补助与一次性扩岗补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第九条用人单位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申领补助的,除依法追回补助外,还将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台港澳事务局按职能负责解释。第H一条本办法自2024年6月*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附件: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就业补助申请表附件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就业补助申请表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联系人: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H人单位开户银

6、行I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序号台湾青年姓名It别台湾身份证号眄居住证/通行证联系电话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工作情况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口满6个月口满12个月口满6个月口满12个月口满6个月口满12个月口满6个月口满12个月申请单位承诺;本单位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属真实。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示:巾请取位坟报虚假信息或提供监假资料申领补助的.除依法追回补助外,还将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意见:同意。核定人数,核定金额:。不同意。原因: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盖章)年月日备注:本表一式一份,由各镇(街道)人力赞源和社会保獐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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