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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H伤保险业务流程一、办理条件凡在示范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拆迁工程和独立土石方工程等所有建筑企业。二,所需材料1、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3、建设项目已经转包、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杨凌示范区社会保险登记表;7、杨凌示范区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两份和电子版。开工时间与建筑施工合同不一致的或已开工建设项目还需提交以下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书或发包人承包人确认的开工时间;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确认的工程剩余量总造价。三、办理流程1、建筑施工企业向示范区社保中心提供上述资料;2、示范区社保中心经办人员收到企业递交的完整资料后进行审核,当场具缴费核定表并通知企业缴费;3、咨询电话:8703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