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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11-2013年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的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肿瘤的规范化治疗水平,提高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2013年“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改善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二、活动目标利用3年时间,通过开展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至2013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创建全国“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1075家;创建省级“癌
2、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60个,其中三级医院示范病房40个,二级医院示范病房20个。通过示范病房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我省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三、活动范围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肿瘤专科医院。四、组织管理省卫生厅负责国家和省级“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附件);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我省的“示范病房”创建和审核标准;组织审核、推荐国家“示范病房”,审核、确定省级“示范病房”。省卫生厅委托省肿瘤质控中心负责“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协助组建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协助制订“示范病房
3、”创建和审核标准;印制癌痛规范治疗相关培训教材并组织培训;协助组织对“示范病房”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分析评估等。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医院“示范病房”创建相关工作。四、活动内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有以下几项重点内容:提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1 .按照肿瘤诊疗相关规范、指南要求,开展医护人员定期培训,提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2 .建立癌痛评估标准和治疗规范,保证患者的疼痛能被及时发现,对疼痛的程度和性质进行正确评估并进行合理镇痛治疗。提高医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
4、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完善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保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需求。提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1 .贯彻落实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和癌症三级止痛阶梯疗法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提高麻醉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合理为癌痛患者进行止痛治疗;2 .建立医护人员定期培训制度,进行癌痛治疗相关知识的培训及更新;3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癌痛治疗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并指定专人定期对本科室癌痛治疗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反馈。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宣教。建立医护人员定期
5、培训机制,提高医务人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建立患者定期宣教制度,采用发放患者宣教手册、设立宣教栏等多种形式,提高患者对癌痛治疗的认知度和用药依从性。五、实施步骤筹备启动阶段(2011年7月)1 .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和创建标准;2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和我厅要求,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并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一2013年9月)1拟创建“示范病房”的医疗机构逐级向省卫生厅提出创建申请;2 .各申请医院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开展“示范病房”创建相关工作;3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院“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4 .
6、分阶段组织开展“示范病房”审核工作。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活动方案和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审核标准的要求,对申报的省(部)属医院及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推荐的医院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单位,授予“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审核工作分3批进行:第一批“示范病房”审核工作(2011年10月71月)。在全省范围内创建20个“示范病房”,其中三级医院示范病房16个,二级医院示范病房4个。第二批“示范病房”审核工作(2012年10月-11月)。在全省范围内创建20个“示范病房”,其中三级医院示范病房12个,二级医院示范病房8个。第三批“示范病房”审核工作(2013年6月-7月)。在全省范围内创建20
7、个“示范病房”,其中三级医院示范病房12个,二级医院示范病房8个。按照卫生部要求,每年在“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中推荐部分医院申报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9月一2013年11月)1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省(部)属医疗机构对本市(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终期总结评估,并于2013年9月底前将总结评估材料报卫生厅;2 .卫生厅组织对全省“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3 .卫生厅组织召开总结会,组织各地区、各医院间交流经验、总结工作,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研究建立肿瘤和癌痛规范化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六、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
8、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院要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抓好落实,稳步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院要按照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建立肿瘤和癌痛规范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市要建立本辖区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发挥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医疗机构要认真、全面地开展自建自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持续提高我国肿瘤规范化治疗水平、医务人员癌痛治疗能力和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水平。加强督导,确保
9、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适时组织对有关医院“示范病房”的创建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评估时要注重癌痛患者的感受和评价,注重患者满意度,切实加强癌痛规范化诊疗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肿瘤和癌痛规范化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附件: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名单附件:1.i1.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名单组长:于金明山东省肿瘤医院研究员副组长:李宝生山东省肿瘤医院研究员王哲海山东省肿瘤医院研究员傅志俭山东省立医院主任医师周文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主任药师梁军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组员:王潍博山东省立医院主任医师张鉴山东省立医院主任药师王秀问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主任医师程玉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主任医师李岩山东省千佛山医
10、院主任医师姜玉华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主任医师亓元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隋中国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药师陈伟芬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护师陈绍水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叶书成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副主任医师王绍平山东省肿瘤医院研究员盛立军山东省肿瘤医院研究员翟立民山东省肿瘤医院研究员王凯国山东省肿瘤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玉国山东省肿瘤医院副主任药师王红山东省肿瘤医院副主任护师孙玉萍济南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马学真青岛市肿瘤医院主任医师张强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王涛枣庄市立医院副主任医师王炳平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主任医师王旬果东营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张良明烟台毓璜顶医院主任医师张恩宁烟台市烟台山医院主任医师于国华潍坊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刘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管林泰安市肿瘤医院主任医师王爱蓉威海市立医院主任医师丁兆军日照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任刚莱芜市人民医院王守峰临沂市人民医院石建华临沂市肿瘤医院孟琦德州市人民医院吴振瀛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海运聊城市人民医院陈友山荷泽市立医院毕经旺济南军区总医院李明春解放军第401医院秘书:谢超山东省肿瘤医院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任药师孟凡松山东省肿瘤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