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关于票据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关于票据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大学关于票据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规范我校票据的使用,加强票据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的使用范围1.下列业务的收费可以使用“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1)上级的拨款,如基金、预研费、纵向科研费、专项经费。(2)法律规定和部门规定的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所收取的培训费。(3)水电费、暖气费。(4)零星销售教材费。2.下列业务的收费不能使用“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2)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的收费。(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所收取的国际交
2、流服务费。(4)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服务费。(5)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6)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的版面费、书号费等收费。(7)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的收费。(8)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会议费。(9)报废、毁损资产的变价收入的收费。(10)罚没收入、违约金、中标费、场地费等其他应纳税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二、“校内收费票据”使用的规定1 .“校内收费票据”用于校内单位之间往来业务的结算收费。2 .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使用“校内收费收据”须交工本费,并接受计财处定期检查核对。3 .校内各单位开出的校内收费收据不得在计财处换取“XX省省级行政事
3、业单位结算票据三、“校内罚款收据”使用的规定该票据仅限于保卫处、图书馆及经审批有罚款权的单位使用。四、其他规定1 .各种收费票据在校计划财务处办理领用手续,如实填列领用登记表。2 .原则上用完一本交回一本,并在计划财务处进行核销。每用完一本必须按规定完整填列票据封皮,包括起止号、起止日期、合计金额等。3 .每年年底各单位必须将已用完和未用完的票据一并交回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统一核销。4 票据不得跨年度使用。5 .作废票据联次必须齐全。6 .XXXX年度以前版本的各类收费票据,自此文件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计财处核对注销,一律作废,不再使用。7 .对不按规定使用票据和填列票据的单位,停止供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