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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泰州市海陵区2024-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一、编制背景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属于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将“公共利益的需要”作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前提,进一步严格限制了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条件。在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中,除了军事和外交用地、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用地、公共事业用地、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等四大类公益性项目用地可依法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外,其他用途用地,特别是经营性用地、产业用地,若需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则须纳入经省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方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
2、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等文件要求,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泰州市海陵区2024-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编制目的合理安排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用地,确保公益性项目按期建设,有效增进民生福祉;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促进社会公平;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成片开发范围和土地征收规模,重点保障近期实施的、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和城市发展用地需求;结合开发片区的功能定位和主要用途,详细评估
3、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所产生的预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充分论证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必要性。三、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三)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四)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五)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六)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85号);(七)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4、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八)区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海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海政规(2024)1号);(九)泰州市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泰州市海陵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十一)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十二)海陵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资料;(十三)其他相关规划。四、基本情况本方案共包含3个片区,其中01号片区为大冯河北侧片区(主要位于海陵工业园区,部分位于苏陈镇),片区范围总面积83.5265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4
5、4.9810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02号片区为海陵工业园5号片区(位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涉及海陵工业园区和苏陈镇),片区范围总面积89.3039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80.6111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03号片区为老东河东侧片区(主要位于城东街道,部分位于京泰路街道),片区范围总面积47.0832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36.5127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本次方案中所有片区均具备外部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地块开发条件。五、成片开发的必要性“十四五”时期是海陵区深入实施“工业强区、商贸兴区、城建靓区三大战略,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陵,实现人民
6、满意的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十四五”期间,海陵区重点优化产业体系布局,形成“一核一带一廊一城”的产业空间结构,”一城”(东部产城融合创新城),优化空间发展布局,推进海陵工业园区和苏陈镇连片发展;促进产业智能化升级,推动新材料、智能制造和信息技术产业集聚;以文化创意产业园和文创大厦为载体,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经济文化产业价值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建设东部产城融合创新城。提升中心城区品质,围绕“城建靓区”战略,按照“修水、修文、修民生”思路,将海陵打造为“水韵风情”生态名城、“江港名区”人文名城、“尘世幸福”宜居名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心城区
7、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打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的魅力城市。推进海陵旧城改造,实施“城市双修”,推进“老城复兴”。加快推动城市建设从“以拆为主”向“拆建并举”“精致经营”转变。在此背景下,编制新一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提升城市功能,强化生态服务功能,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方案可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开发过程中的指引作用,能够使成片开发更好的服务于城市发展。同时,本方案能够维护和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全区资源,加快推进海陵区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六、公益性用地根据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8、的要求:城市新区类和产城融合类开发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位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产业发展为主导,具有稳定的管理机构和明确的空间范围的产业园区内,并且建设项目以工业为主导(片区内工矿用地、仓储用地面积占片区总面积60%以上)的工业主导型开发片区,其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25%。公益性用地主要包括军事和外交用地、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公共事业用地、扶贫撤迁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等。本方案共3个开发片区,01号片区和03号片区属于城市新区类,02号片区属于工业主导类,以上各片区公益性用地占比均符合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公益性用地的规定。七、规划符合
9、情况(一)本方案符合泰州市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二)本方案符合海陵区各控制性详细规划。(三)本方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全部位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城镇开发边界内。八、效益评价(一)经济效益。通过本次成片开发的实施,可有效促进区域繁荣,拓展区域经济发展的空间,对区域内的生产总值的提升有一定贡献。此外,有利于加快海陵区现代化新型城镇建设步伐,提供优质生活及产业空间,提高区域吸引力,带动区域各类土地资源价值的逐步提升。(二)社会效益。本方案开发项目的实施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环境改善、增加就业等方面有巨大的
10、促进作用。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真正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提高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三)生态效益。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规划生态绿化用地规模明显增加,将显著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恢复生态绿化功能,改变城市环境,在减少水域污染、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降低噪音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九、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工业、住宅、商业以及交通运输类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类项目,计划在2025至2029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十、选址适宜性项目选
11、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不涉及污染地块。十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措施(一)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区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海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海政规(2024)1号)文件的标准执行。(二)征地安置。海陵区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等相结合的安置方式,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三)征地程序。在征地报批前,督促所在街道(园区、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十二、结论泰州市海陵区2024-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海陵区2024F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CP321202-2024-02-01片区四至范围示意图x1.sa.比创R1J0.(XX)耐市海发区人民政府二。二四年九月海陵区2024V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CP321202-2024-02-02片区四至范围示意图海陵区2024-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CP321202-2024-02-03片区四至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