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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现场签证管理控制体系,明确现场签证管理原则、职贡分工及工作流程,创造经营效益最大化、分包成本控制有效化,根据集团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办法属于集团公司制度管理体系中的第三层级,其上一级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第三条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包括对发包人的现场签证(以下箍称“承包签证”)及对分包单位的现场签证(以下简称“分包签证”),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承包签证和分包签证管理。第四条本细则主要应对以下风险:(一)现场签证管理
2、不规范可能造成成本加大的风险;(二)现场签证办理不及时可能造成的项目收益流失风险;(三)分包商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非法获利的风险;(四)相关管理人员管理失职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风险。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权力限制原则:(一)承包签证:未经项目经理部经营部门就现场签证内容及事件描述进行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同意的现场签证严禁报送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授权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统称“发包人”)。(二)分包签证:需明确现场签证签认人及签认形式,无签证权限人员无权签署现场签证意见,签认人不能超出授权范围签署意见。第六条时间限制原则:-)承包签证:项目经理部必须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做到先审批后施工。
3、(二)分包签证:现场签证内容发生前或签证事项完成后30天内项目经理部签署完毕,严禁事后补办、回忆签证。第七条一事一签原则:分包签证实行一事一签证,严禁多事件合并签证。第八条原件结算原则:(一)承包签证:使用发包人提供或承发包人认同的现场签证格式办理,将签堂手续齐全的现场签证原件至少一式两份报项目经理部经营部门存档,作为结算计量计价的依据。(二)分包签证:使用集团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办理,分包结算必须有完整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第九条内外分离原则:(一)承包签证:严禁将分包单位上报的现场签证内容及工程量(金额)宜接上报发包人审批。(二)分包签证:严禁将对发包人办理的承包签证直接用作核定分包签证工
4、程量(金额)的依据。第十条准确计算原则:承包签证及分包签证应明确标明工程量或工程量计算规则,如无法明确计量,应实事求是的标明签证内容使用的材料规格型号及数量、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便于准确计量”价。第十一条杜绝重复原则:办理现场签证时,应严格审核签证内容是否与合同承包范围、投标承诺、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所包含的内容重复,杜绝重复办理现场签证。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一)承包签证。1 .工程技术部门职责:1)负责接收发包人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函)等资料,并编号建立台账:(2)负责在发生合同价款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事件(以下简称“
5、责任事件”)时,按合同约定格式编制现场签证初稿:(3)负贡将现场签证初稿上报工程负责人组织审核,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后将现场签证终稿报项目经理审核;(4)负贡将现场签证上报发包人,并提供与责任事件相关的补充资料,督促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章手续;(5)负贡将完整有效的现场签证提交经营部门存档。(1)负贡对现场签证初稿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结合承包合同承包范围、计价条款的约定以及便于清晰计量计价的原则,对现场签证内容及文字表达提出审核意见;(2)负责配合工程技术部门向发包人进行签证拢用及依据的解释:(3)负责接收工程技术部门提交的现场签证,审核有效性及完整性,对现场签证统一编号并建立现场签证台账,保
6、存相关资料原件;(4)负贡按承包合同约定编制签证预算上报发包人。3 .工程负责人职责:(D负贡组织现场签证的编制、审核、办理及移交工作;(2)负责协调发包人签署现场签证,对现场签证办理负宜接责任。4 .技术负责人职贡:负责审核现场签证技术措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5 .经营负责人职责:(1)负责对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2)负货检查现场签证的办理情况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6 .项目经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现场签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签证办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2)负贡审核现场签证终稿并协调重大签证、重大争议的处理。(二)分包签证。1.工程技术部门职责:(1)
7、负责接收分包单位上报的分包现场签证单:(2)负贡对分包现场签证单反映的贡任事件的完成情况、工程量等进行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但对于涉及单价或费用的签证内容无审核权;(3)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对现场签证进行审核。2 .工程负责人职责:(1)负责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发出任务指令;(2)负责对分包现场签证单反映的签证事项、工作内容、工程量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对签证内容的准确性及签署意见的真实性负责。3 .技术负责人职责:负责对现场签证的技术措施(方案)、施工方法、附图等技术内容及对应工程量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对签证内容的准确性及签署意见的真实性负责。4 .经营负责人职责:(1)根据施
8、工分包合同及相关合同文件约定的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负责对现场签证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现场签证有否定权;(2)负贡对现场签证的签证事项、工程量和费用进行审核;(3)负责组织经营部门对分包现场签证单及相关资料统一编号并建立台账,保存相关资料原件。5 .项目经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分包签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贡对分包签证单进行全面审核,对现场签证的在实性负责;(2)负贡安排相关部门将现场签证报各公司审核并签署意见;直接管理项目经理部完成内部审批后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核备案。第十三条各公司管理职贡:(一)承包签证: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项目经理部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二)分包签证:各公
9、司经营管理部对项目经理部办理的现场签证进行符合性审核并签署意见,各公司负贡人或经营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签认。第十四条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职责:-)负责对各公司办理的现场签证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二)负责直接管理项目经理部现场签证的审核备案工作。第四章签证内容及签署要求第十五条签证内容要求:()承包签证。1 .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承包合同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的;2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合同工程内容因场地条件、地质水文、地下障碍物、管线、发包人要求等不一致的:3 .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返工的事项:4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
10、场地、材料、设备、施工图纸或停水、停电等造成承包人停工或窝工的:5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工期延长及成本增加的事项;6 .根据发包人要求,改变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材料等事项;7 .无法按图纸计量或按图纸不能准确计量的工作内容;8 .因施工条件、合同条件变化需要办理现场签证的事项;9 .其他承包合同约定内容可以办理现场签证的事项。(二)分包签证。1.现场签证内容:(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承包范围及合同价格工作内容外的费用:(3)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如:遇障碍物及管线等,导致工程量增
11、减或其他变更事项:(4)分包合同明确约定的可签证费用。2.禁止签证内容:(1)已包含在分包合同单价或总价中的工作内容或措施费用;(2)业主指定、收取总承包服务费的分包合同所包含的事项(业主方给予签证的除外):(3)构成工程实体的施工蓝图内容;(4)签证内容为第三方责任造成,责任方不予认可导致无费用来源的:(5)长期劳务用工:(6)签证内容为隐蔽工程,覆盖前未按要求办理签证至签证内容无法核实的:(7)对分包合同缺项单价或总价进行签证:(8)逾期未办理的现场签证:(9)分包合同约定应由分包单位承担的费用。第十六条格式要求:分包签证:现场签证单必须按附表规定的标准格式办理,不按规定格式办理的现场签证
12、一律无效。第十七条编制要求:现场签证单必须明确:现场签证办理的依据、发生的原因、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涉及的费用及计算方法(费用计算复杂的,可增加附件)、相关图纸或其他技术文件等能够详细说明施工工艺、方法,使用的材料规格型号、机械设备及零星人工的技术资料。第十八条签署要求:(一)承包签证。1 .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部公章后由工程技术部门上报发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签署流程办理完整有效的签章手续,发包人签署的意见应是明确的、无异议的,不能出现模糊性的签署意见;2 .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督促发包人签署完毕,严禁事后补办签证。(二)分包签证。1.现场签证应明确签署对各项
13、签证内容、事项、工程量的具体审核意见,严禁以“个人签名”无任何审核意见或“同意”、“情况属实”、“核实无误”、“基本核实”等模糊性文字签署审核审批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必须走明确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事项、工程量等;3 .授权管理项目现场签证经项目经理部签署完毕并加盖项目经理部公章后上报各公司签署意见,各公司负贡人或经营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后方为有效:宜接管理项目现场签证经项目经理部完成内部审批并加盖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备审核备案后方为有效;4 .项目经理部必须在签证事项完成后30天内完成审批意见的签署,事后补办的签证一律无效。第十九条无效分包签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包签证为无效签证
14、,不能作为分包结算依据。(一)授权管理项目未经各公司负责人或经营负贡人签字,直接管理项目未经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备审核备案的现场签证;(二)未在限定时间内办理的现场签证;(三)多项事件合并办理的现场签证;(四)不能提供原件支持资料的现场签证;(五)签证内容经手工涂改的现场签证:(六)可明确计算工程量但按发生人工、机械台班办理的现场签证;(七)未按规定格式编制的现场签证;(八)对同一事件进行重复签认的现场签证:(九)签证内容、事件、部位、时间等表述不明确、时间前后矛盾,无法准确核实工程量或不能准确计算费用的现场签证:(十)签证费用为总价或载明签证事项单价的现场签证;(十一)签证内容为对分包合同宜接
15、或间接约定的价格进行更改的现场签证。第五章办理程序:第二十条承包签证:-)当出现现场签证情形时,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在7天内(或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限内)负责收集、整理资料并编制承包签证初稿报项目经理部工程负责人组织审核:(二)项I=I经理部工程负贡人在5天内组织工程技术部门、经营部门、物资部门等相关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对现场签证内容进行审核;(三)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后将现场签证终稿报项目经理审核:(四)项目经理对现场签证单进行审核并签字后,由工程技术部门加盖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报发包人审批:(五)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及相关负贡人协调、督促发包人按期完成现场签证审批,工程技术部门将现场签证原件至少一式两份及相关支持性资料提交项目经理部经营部门,保存交接记录并建立现场签证台账;(六)项目经理部经营部门汇总整理完整有效的承包签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对现场签证统一编号并建立现场签证台账,按承包合同约定编制签证预算上报发包人。第二十一条分包签证:(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