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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请假管理制度(22篇)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精选22篇)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1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
2、定予以相应处罚。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21、凡是请假出校门的同学都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学生请假,首先需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联系家长核实事情的真实性,并由专业班主任核实并签字。2,学生凭班主任核实签字的假条到政教务处找政教老师,政教老师核实之后才能签字、盖章。3、学生请假条出校门时需交门卫,并按时返校,返校时到门卫处销假登记,未按时返校的同学,扣除操行分2分/次。4、中午、下午、晚上休息时间需请假的,在课间休息找班主任处签字,再到政教处核实盖章,请假时间为:12:00-12:30;17:30-18:10;特殊情况学生请假可直接到政教老师签字。5、联考及放假一天以上的假期,应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归校上课,
3、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归校,应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班主任和政教处分别请假,同时须在批准的时间内按时返校上课。6、在校内寄宿的学生不得在外留宿,确因特殊原因到亲戚家或父母接出外宿,必须在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按正常的请假程序请假。7、班主任必须登记好每天请假的人数,请假条存根有政教处盖章保管。8、外省院校考试期间,学校将统筹报考,统一租车送考,需本人现场报名的,应办理请假手续,或由教师带队统一前往,返校后销假并将考试号告知班主任。9,到外省校考,如无学校统一组织,需电话征得家长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归校后将准考证考试号告知班主任,并在门卫室销假。10.学生结束外省院校考试离校返家前,须征得家长同意后
4、,到班主任处登记好所有已考外省院校的考试号,领取离校手续条,按学校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并注意途中安全。11、原则上每周学生请假不得超过一次,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的,每次按旷课1节处理,并扣除操行分2分/次。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3一、请假规则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2、请假分事假、粉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5、3、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4、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放行条或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5、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二、请假程序1、学生考勤时间是指早读课、学科课、自修课、晚修、午休、晚宿和学校规定的集会等时间。2、班主任(上课老师)或值班教师,发现学生不明原因缺席超过10分钟,通过班主任或班干部立刻告知家长,并告之级长处理。上课老师必须
6、在班务日志上注明缺席学生及缺席原因。3、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或者有家长书面申请,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放行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4.一张请假放行条只能书写一个学生姓名,班主任保留存根。5,请假申请书经相关审批后,由班主任交德育处保存。6、请假离开宿舍由生活指导老师批准。7,中午所有学生原则上不能留在课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班主任批假,并注明批假人及日期。三、准假权限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级长审批;3、一周以内的请假,由分管德育的主任审批;4、一月以内的请假,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5,一个月以上的请假,由
7、校长最后审批;并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逐级申请。6、任课教师、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四、补假手续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绐予严厉的纪律处分。五、销假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六、其它1、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2、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期末操行评定视为不合格。3、所有学生
8、、班干部、班主任、级长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4委学生会例会、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二、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应与认可,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并加重处理。三、事假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取消当月评优费格。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学期评优资格。四、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写,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五、团委学生会全体活动、会议一律由团委副书记批准
9、,部长会议由组织部部长批准。六、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七、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八、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为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性,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请假,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日常值勤、各种会议及要求学生会成员参加的一切活动过程中的请假事宜。请假分事前请假和事后请假,二者适用不同规定。第二条部长、副部长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主席或分管副主席,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
10、,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签字批准;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第三条干事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本部部长,本部部长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部长签字枇准,并上交秘书处;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第四条请假条须于值勤、会议或活动前交秘书处备案。秘书处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督。第五条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第六条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或主席、副主席、部长未尽审查职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第七条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
11、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第八条事后请假分为在值勤、会议和活动前向部长或常委的口头请假并值勤、会议、活动后补交书面假条,陈述请假事由。第九条事后请假需在请假事由解决后两天内,由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部长或常委,经部长或常委审查后认为事后请假成立的,由部长或常委签字,补假生效,消除其缺席记录。第十条各部门应严守自律,遵照执行。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5工业大学学生请销假办法为规范学生请销假程序,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性,严格日常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第一条、除节假日外,学生应当参加学校规定
12、的教学活动,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遇寒暑假,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返校。第二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Z工业大学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下称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生效后,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将申请审批表交由学院教务中心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别留存备案。如学生请假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必须将申请审批表及印件报学生所在公寓办公室备案。学生请病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诊断结果。第三条、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因事请假累计不得超过6个星期,单次请假不得超过4个星期。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6个星期或单次请假超过4个星
13、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第四条、学校安排的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脸、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未明确规定课时的,一律按一天6课时计。第五条、正常课堂教学环节期间,学生请假按下列程序办理。1,学生请假时间在3日内(含3日)的,申请审批表由班主任审枇生效;请假时间在3日以上7日以内(含7日)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7日以上15日(含15日)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15天以上4个星期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院长审批生效,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和学生工作处综合办公室备案。跨校区学院驻金川校区学生请假时间在7日以
14、内(含7日)的,由所在学院驻金川校区学生工作人员签字审批生效。请假时间超过7日的,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审批手续。2、学院教务中心负责核实请假学生教学环节安排情况,请假期间有课的,学生本人或委托班级负责人必须向任课教师请假,教师应做好相应考勤记录。未向任课教师请假者,任课教师可按旷课处理上报。3、如学生请假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学生宿舍住宿,请假时间计算含节假日,如学生请假期间不离开学校且在学生宿舍住宿,请假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第六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除课堂教学之外的实习实践环节(包括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或在实习实践环节期间请假的,须经该环节指导教师批准并按
15、上述条、款相应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实习单位的,按旷课处理。在校外实习实践期间,不便办理上述请假审批手续的,学生本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指导教师请假,请假超过实习实践环节规定时间3的,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第七条、学生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在学院教务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所在公寓办公室留存的申请审批表备注栏内,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巳返校,并注明返校时间。第八条、寒暑假后或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校的,均需提前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班主任或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事由及返校时间,并取得续假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学院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交流和登记备案。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的,按旷课处理。第十条、旷课学生的纪律处分按z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见J中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_年10月9日起执行。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6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学风建设,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一、请假规则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校医院诊断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差假,因参加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