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增量发展行动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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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增量发展行动意见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可预期性,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实施市场主体(包含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培育增量发展行动,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在认真遵照执行关于加快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政策引领,激励创业创新,推动全县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断孵化、壮大,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二、任务目标通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全县市场主体优存量、

2、扩增量、提速度、增效益。通过优化政务服务,使准入更便捷、监管更有效、服务更高效,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通过在全县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增量发展行动,在实现6月份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正增长基础上,力争2022年底实现市场主体实有量、新登记量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并保持持续平稳、快速增长。三、主要措施(-)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全面实行“非禁即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大力推动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医养康养、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引导农村电子商务、家庭作坊、农业经营、建筑装饰装修、租赁和商务服务、科研技术服务等加快登记注册。(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

3、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园区)(二)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开办便利度。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持续完善市场主体开办“一窗通”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精简银行开户程序。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开办全程网办、智能审批等模式。在发放实体证照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等,便利市场主体网上办事。(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税务

4、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人行支行,各镇街)(三)全面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和“一址多照”。允许申报人对申报登记地址作出承诺,由其对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办理登记,依法设立的集中办公区、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总部基地、产业园区等具备商务秘书服务功能的机构,可以采用席位注册,登记多家市场主体。允许一个自然人办理多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深入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5、等税收优惠政策。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再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五)灵活精准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加强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中小企业,用好上级新增支小支农再贷款额度。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责任单位:人行支行、县金融服务中心)(六)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对在我县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

6、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县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的,以创业实体(注册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含个人缴费)以及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挂档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所有贷款累计申请不

7、超过3次。新发放的个人及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1.PR-150BP以下部分由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予以贴息。(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政策引导,对有转企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及时开展帮扶、引导、培育等工作,并在信用监管、知识产权、质量品牌、计量标准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做好“个转企”的后续服务。通过“个转企”,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壮大市场主体规模,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八)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

8、可以自主决定在3年内歇业,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九)结合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助力市场主体增长。通过持续开展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各镇街、园区要按照“引导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对摸排出的未登记市场主体,建立台账,及时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营业证照,促进经营合法化,促进公平竞争。(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园区)(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探索行政管理容错机制,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具备办照法定条件的经营者,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对无需办理许可证的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持续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园区)(十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推送力度。充分利用惠企政策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众号、现场座谈交流等渠道向广大创业者和市场主体宣传推送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最新的惠企、便民政策,畅通咨询服务通道,及时回应创业者的关注关切,答疑释惑,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各镇街、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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