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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技术导则(试行)1总则1.1 为规范本市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保证既有建筑安全使用,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试行)等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既有建筑安全排查人员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城市既有建筑安全的排查工作。1.3 既有建筑安全的排查工作,除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2基本规定2.1 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工作应由市住建部门公布的排查单位名录中的专业技术单位实施。负责排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全市统专业培训后持证挂牌上岗。进行排
2、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高级工程师参加,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2 排查单位通过查阅建筑档案、现场检查检测、询问相关单位和人员等方式,重点对年代较长的老旧建筑、经过多次改扩建、结构体系不清晰、无设计资料、疑似严重损坏房等存在技术难点、难以进行初评的既有建筑,通过技术分析和综合研判,对建筑的整体结构安全状况给出评定意见。2.3 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工作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系统、使用情况四部分进行排查。2.4 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应按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排查表(试行)相关内容逐项调查和检查,形成完整的记录:对于发现的构件损伤与缺陷等安全隐患,应记录相应的部位与损伤程度并配有相应的照片
3、。如未经普查,直接进行排查,则应同时填写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普查表(试行)。2.5 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应给出基本完好,般损坏房,严重损坏、疑似危房的评定意见。当排查结论与普查结论有冲突时,以排查结论为准。2.6 排查信息、排查结论和相应照片应按要求及时录入“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将PDF格式的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排查表(试行)以附件的形式录入“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2.7 排查结论可作为既有建筑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和治理的依据。3排查内容及重点部位3.1 地基基础3.1.1 地基基础的安全排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建筑室外散水与主体结构之间、主体结构或填充墙体中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出
4、现的裂缝以及建筑倾斜等。3.1.2 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的检查,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1 .砌体结构外纵墙窗下墙体的竖向裂缝、门窗洞口周边裂缝:2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联系梁与柱连接部位的裂缝、多跨连续梁的支座部位裂缝:3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处裂缝与变形:4 .有地下室建筑地下室的墙、板及其连接部位裂缝与变形;5 .房屋周围散水、地沟与外墙结合的界面处裂缝;6 .多、高层建筑防震缝处挤压裂缝:Z房屋底层阳台基础下沉造成阳台三面墙体开裂等。3.2上部承重结构3.2.1 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排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结构构件出现裂缝和下垂,混凝土梁、板的混凝土局部剥落、钢筋明显外露及钢筋锈蚀,
5、木梁、板腐朽、虫蛀等状况;对悬挑构件,应检查构件上面根部的裂缝、向下变形状况。3.2.2 砌体结构的安全排查,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1.承重墙、柱,特别是底层墙、柱出现受压裂缝状况;2 .支承梁或屋架的墙出现梁(屋架)下部开裂状况;3 .墙体出现的温度或收缩引起的裂缝状况;4 .墙体出现倾斜和纵横向墙体交接处拉开状况;5 .墙体出现严重的风化、酥碱和面层脱落状况;6 .砖过梁中部出现竖向裂缝或端部出现水平裂缝状况。3.2.3 混凝土结构的安全排查,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1 .多、高层建筑的底层和空旷层的承重柱混凝土的压坏状况:2 .结构构件出现钢筋主筋锈蚀裂缝状况;3 .结构构件出现腐蚀物质侵蚀状
6、况:4 .构件出现变形和裂缝状况。3.2.4 钢结构的安全排查,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1.钢结构构件锈蚀后出现凹坑或掉皮;2 .受压构件因失稳出现的弯曲变形,或出现拉杆变为压杆的变形;3 .构件截面因宽厚比不足出现局部屈曲;4 .钢结构构件裂纹、表面缺陷、构件锈蚀与表面涂装脱落:5 .螺栓断裂、松动、脱落、螺杆弯曲、连接板变形和锈蚀;预埋件出现变形或锈蚀:6 .网架螺栓球节点螺栓断裂、锥头或封板裂纹、套筒松动和节点锈蚀等状况;7 .有防火要求的结构构件的防火措施出现局部损伤;8 .有防腐要求的结构构件的防腐措施出现局部损伤。3.2.5 木结构的安全排查,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1 .木梁、屋架、槐、
7、椽、穿杨、龙骨等受力构件的变形、歪扭、腐朽、虫蛀、蚁蚀,影响受力的裂缝和结疤;2 .木构件节点的松动或拔桦状况;3 .木柱根部腐朽和木柱、木构架倾斜或歪闪状况。3.2.6 砖木结构的安全排查,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1 .结构墙体或柱承重构件出现局部受压裂缝;2 .砖木结构墙体风化、酥碱范围和程度;3 .木梁、屋架、棵、椽等受力构件的变形、歪扭、腐朽、虫蛀、蚁蚀,影响受力的裂缝和结疤;4 .木构件节点的松动或拔样状况;5 .木构架倾斜或歪闪状况。3.3维护系统第4页共H页3.3.1 维护系统的安全排查,应包括以卜.内容:外墙及其面层、非承重内墙、建筑幕墙、屋面防水构造、地下防水及其它防护设施的状况
8、。3.3.2 维护系统的安全排查,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1.外墙及其面层出现开裂、空鼓、剥落等状况;2 .外墙保温系统及其面层出现脱落、开裂、而层局部剥落等状况;3 .建筑幕墙的面板出现破碎而板有破碎、破裂、缺损、坠落等状况;密封胶有硬化、起泡、脱胶、开裂等状况;埋件连接松动、位移、脱落、开焊或严重锈蚀等状况:与主体结构连接组件有损坏、松动、缺失或严重锈蚀等状况;4 .其它防护设施出现损坏,或防护功能影响其使用功能等状况。3.4使用情况3.4.1 使用情况的安全排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使用期内曾遭受的灾害情况、维修历史、结构加固、拆改结构、加层改造、增加荷载等情况。3.4.2 使用情况的安全排查,
9、应重点检查下列情形:1.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情形检查有无不按原设计使用用途进行使用的情形,重点检查实际使用荷载是否超过原设计使用荷载,是否对结构安全造成隐患;有无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等情形。2 .是否存在修缮改造历史检查是因何原因进行修缮改造的,有无相关修缮改造资料,是否进行专业设计,是否进行结构拆改,拆改后是否加固,是否办理相关手续:检查修缮改造后的结构安全是否存在明显安全隐患。3 .是否存在明显增大使用荷载情形检查有无在楼面增砌墙体、擅自垫高(如多次装修、卫生间改造等)、用作仓库或档案室使用,屋面搭建加层、增加水箱或大型广告牌、增设屋面花园,非上人屋面改为变成
10、上人屋面等情形。4 .是否存在擅自拆改结构情形检查有无拆改的基础、墙、柱、主梁及屋架等主要承重构件,有无楼板拆改、增加插层、增设电梯等情形,检查已经拆改的是否申请行政许可、是否进行专业设计、是否有加固措施等。4排查结论和评定标准4.1 排查结论既有建筑安全排查结论,应当根据排查情况评定为: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疑似危房。基本完好房:发现结构局部存在损伤或缺陷等,可以正常使用;有结构拆改、增加荷载或改变使用用途等情形,有正规合法的手续,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般损坏房:发现结构局部存在缺陷或损伤等,尚不影响正常使用;存在未经专业设计,擅自结构拆改、插层、增加荷载或改变使用用途等情形,存在
11、结构安全隐患,但尚不影响建筑的整体结构安全。严重损坏、疑似危房:发现结构存在明显缺陷或损伤等,影响正常使用;存在未经专业设计,擅自结构拆改、加层、插层、增加荷载或改变使用用途等情形,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影响建筑的整体结构安全。4.2 基本完好房评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既有建筑,其安全状况可评定为一般损坏房:(存在少量缺陷或损伤,需专业维修,但无明显结构安全隐患)1 .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上部结构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外露基础完好;2 .上部承重结构:有个别构件有轻微变形、细小裂缝、稍有锈蚀、少量损坏,基本牢固,可以正常使用。3 .维护系统:外墙及其饰面层、外
12、保温系统及其饰面层局部出现开裂、空鼓、起皮等缺陷,但无脱落状况;建筑幕墙出现个别面板开裂、变形等缺陷,无脱落状况,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无明显安全隐患等;屋面局部渗漏,排水基本畅通。4 .使用情况:局部存在擅自结构改造、或改变使用用途情形,但已进行有效加固措施或实际使用荷载未超过原设计荷载,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4.3 一般损坏房评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既有建筑,其安全状况可评定为一般损坏房:(局部存在安全隐患,需专业维修或加固,但尚不影响整体结构安全)1 .地基基础:局部承载能力不足,有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对上部结构稍有影响:1)砌体墙单条竖向裂缝宽度不大于IOmm,或单道墙体产生多条平行的竖向
13、裂缝、其中最大裂缝宽度不大于5mm。2)混凝土梁产生宽度不超过0.4mm斜裂缝,或梁柱节点出现宽度不超过05mm的裂缝,或钢筋混凝土墙出现啜向裂缝。2 .上部承重结构:结构构件及附属构件局部存在明显裂缝或损伤、尚不影响正常使用:1)砖混结构:承重墙体多处出现宽度未超过2mm、缝长未超过层高的1/2的竖向裂缝,或宽度未超过5mm的斜向裂缝;承重墙体墙体风化剥落,剩余墙体厚度大于原墙厚的75%。2)框架结构:框架柱、梁、墙和楼板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缝宽不大于Imm;钢筋混凝土梁跨中有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裂缝向上延伸未达梁高的2/3,且梁底缝宽不大于05mm.3)屋架结构:钢屋架或网架结构的端部两跨
14、以外的杆件或连接有裂缝,或焊缝、螺栓、斜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损坏:少量杆件锈蚀,但未达到危险程度。4)木结构:木构件局部有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裂缝、少数节点松动、脱榨,铁件锈蚀。3 .维护系统:I)外墙及其饰面层、外保温系统及其饰面层局部出现明显开裂、空鼓等缺陷,局部出现脱落状况;2)建筑幕墙局部出现面板破碎、变形等缺陷,或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存在安全隐患;3)屋面局部漏雨,木基层局部腐朽、变形、损坏,平屋面保温层、隔热层较多损坏,卷材防水层部分有空鼓、翘边和封口脱开。4 .使用情况:存在擅自进行结构拆改、增加插层、增加荷载或改变使用用途情形,局部存在安全隐患,但尚不影响建筑
15、的整体结构安全。4.4 严重损坏、疑似危房评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既有建筑,其安全状况可评定为严重损坏、疑似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立即进行专业维修或加固,且影响整体结构安全)1 .地基基础:承载能力不足,有明显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结构裂缝、倾斜等,对上部结构有明显影响:1)砌体墙单条竖向裂缝宽度大于IOmm,或单道墙体产生多条平行的竖向裂缝、其中最大裂缝宽度大于5mm。2)混凝土梁产生宽度超过0.4mm斜裂缝,或梁柱节点出现宽度超过05mm的裂缝,或钢筋混凝土墙出现竖向裂缝。2 .上部承重结构:D结构体系布置不合理,传力路线不清晰,或存在经多次改造情形,未形成完整体系。2)嵇混结构:承重墙体多处出现宽度超过2mm、缝长超过层高的1/2的竖向裂缝,或宽度超过5mm的斜向裂缝,或墙体交接处出现断裂成通缝;承重墙体墙体风化剥落,剩余墙体厚度不足原墙厚的75%。3)框架结构:框架柱、梁、墙和楼板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缝宽大于Imm:钢筋混凝土柱有竖向受力裂缝,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锈蚀;钢筋混凝土梁跨中有卜宽上窄的竖向裂缝,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且梁底缝宽大于0.5mm。4)屋架结构:钢屋架明显倾斜或变形,部分支撑弯曲松脱,锈蚀严重;木屋架端节点腐朽、蛀蚀,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