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农户弃宅进镇的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125243 上传时间:2023-01-1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鼓励农户弃宅进镇的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关于鼓励农户弃宅进镇的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关于鼓励农户弃宅进镇的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关于鼓励农户弃宅进镇的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鼓励农户弃宅进镇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鼓励农户弃宅进镇的实施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关于鼓励农户弃宅进镇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切实提高我镇城镇化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鼓励农户弃宅进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启东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有序推进城镇建设,增加农民群众改革发展的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城镇协调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自愿,合理补偿。充分尊重群众意

2、愿,确保在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的前提下,对退出农村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按程序购买本镇范围内住宅商品房,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二)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将腾退宅基地指标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再开发利用方式,优化城乡建设用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和商品房开发数量,量力而行,稳妥有序地推进弃宅进镇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三、实施对象凡所辖行政村中有合法宅基地(遗产房除外)且符合拆旧挂钩入库条件,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拆除全部主房、附房并复耕到位

3、的农(非农)户。四、奖励政策1 .弃宅进镇农户在本镇范围内自主购买的住宅商品房,购房时享受政府优惠补贴,标准按合法建筑占地面积补贴1500元/平方米。在镇外本市范围内购房的参照执行。2 .对弃宅进镇农户的原住房按照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相关文件)。补偿资金由镇财政统筹,复垦农户宅基地增加的耕地继续由农户耕种,承包清册不予调整。3 .弃宅进镇农户不改变原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除不再享受农村宅基地外,其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其它待遇不变。五、工作程序L由弃宅农户向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民弃宅进镇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在农村自住房屋和宅基地的合法批准手续。2 .弃宅农户所在村村

4、委会负责审核农民弃宅进镇申请审批表中的基本信息内容,同时负责“一户一宅”政策的审核把关,将审核结果在表格中明确,并签字盖章。3,镇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会审,确认符合土地复垦条件的,签署意见,报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批准。镇组织测绘单位对批准的弃宅农户宅基地等进行相关测量。同等条件下先申请的农户优先,所有弃宅进镇对象统一在本村范围内公示5天以上。镇指挥部根据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数进行指标控制,超过指标部分当年不得实施,可转下年度实施。4 .各村根据弃宅进镇农户住房情况,确定补偿标准后与农户签订相关协议,农户腾房向村交钥匙后,由村委会组织拆除原所有地面建构筑物并予以复垦。复垦达

5、标后由村向镇自然资源部门申报验收,验收合格后,村组织农户至镇新型城镇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办理弃宅进镇手续,发放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进镇补贴结算单,同时依法注销原来的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5 .农户在本镇范围内购买住宅商品房并完成网签后(二手房凭过户手续),凭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进镇补贴结算单到镇财政所领取优惠资金。六、工作步骤L宣传发动(4月30日至5月15日)镇召开全体镇、村干部会议,解读本实施意见,布置工作任务,下发宣传单。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一切机会,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好发动工作。2 .报名申请(5月16日至5月30日)农户向所在村委会进行报名申请,村及镇工作组核实

6、申请资料,确定符合对象并予以公示。镇职能部门完成测量上报。3 .申报入库(6月1日至6月20日)镇职能部门完成编制规划,根据各村申报的弃宅户情况,组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申报审核。4 .拆除复垦、验收(6月21日至6月30日)弃宅农户腾房并向所在村交出钥匙,村组织拆除复垦,做好申请验收工作。七、其它L农户弃宅进镇享受优惠补贴的范围为区域所有的住宅商品房。在镇外本市范围内购房的参照执行。5 ,对不符合弃宅进镇条件,但可实施拆旧挂钩的农户,继续执行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实施意见文件。6 .对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获取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进镇补贴结算单的,一经查实,吊销相关手续,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7 .本意见由镇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人力资源 > 绩效管理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