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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十条措施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整县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达标清零行动方案精神,实现9月底全县284个村集体经济村均达到2万元以上、年底所有村集体经济全部达到2万元以上目标任务,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以下十条措施。一、落实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县直部门协调联动、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委组织部要研究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安排部署发展措施,督促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扶贫办、引跳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主动配合。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各项具
2、体工作,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抓好落实。乡镇党建办主任是本乡镇村集体经济的专管员,具体负责村集体经济的规范运行,监督检查使用流程、指导健全工作台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乡镇政府会计是村集体账户的专管员,具体负责村集体经济账户的规范管理和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确保专账专用、账本票据规范。村党组织书记是法定责任人,要全面领导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调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干部等帮扶力量作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要发挥自身优势,挖掘现有资源,借助单位优势,形成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二、落实有效的业务培训机制充分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对全县28个乡镇284个村集体经济业
3、务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每年要结合各自负责的发展渠道,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乡镇一级业务人员进行一次详细的业务培训。各乡镇党委每年要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一次覆盖式专题培训,重点对县委、县政府关于培育集体经济新动能畅通五种渠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和“两办法一合同”等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细化学习,对财务管理、资金流动、账务流程等业务知识强化培训。乡镇、村两级都要将村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常态化学习研究,增强对村集体经济的认识,强化发展集体经济工作能力。三、落实长效的稳定增长机制畅通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以党群互助会收入为引领、以
4、集体种养产业收入为基础、以土地流转收入为依托、以固定资产出租和管理服务收入为补充,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到2022年底,全县284个行政村每村至少要有3种以上增收渠道,每个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到2万元以上,并实现逐年稳定增长。各乡镇党委要按照关于培育集体经济新动能畅通五种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任务目标。县自然资源局要指导各乡镇采取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办证确权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土地和资产,通过出租、入股等模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县水务局要督促产生水管费用的乡镇,及时将水管费的5%提留部分注入村集体经济账户。县农业农村局要督促各乡镇将2018年度村集体种植养殖
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村果蔬保鲜库、日光温室育苗基地、冷藏车补助项目和小型揉丝裹包一体机等分红资金,按照比例于2022年6月底前全部清理到村集体经济账户,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四、落实规范的年度审计机制每年要坚持一次全覆盖式审计,对全县284个村党群创业互助会基金使用情况和村集体经济收入达标情况进行审计评估。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每年利用两个月时间,采用不定期、不打招呼、直接进村的方式,对党群创业互助会基金到账、收益、使用情况,以及其他四种渠道中每一种渠道的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做到无遗漏、全覆盖,并将审计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优秀经验做法,
6、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学习。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被审计村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并列为下一轮审计的重点,直到整改销号,真正做到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五、落实严格的资金使用机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事宜,要严格按照“三议五会”工作法,由村“两委”提议、党员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议的“三议”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决议及实施结果公开,充分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调动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党群创业互助会基金使用管理部分,均要按照村级党群创业互助会基金使用办法和党群创业互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运行。对村集体经济收益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超过5万元的部分,可自行支配,
7、支配项目必须用于村级事务、公益事业等事项开支,但每年开支不超过收益的50队六、落实常态的定期通报机制紧盯任务节点,定期排名通报,推动村集体经济收益按期达标。各牵头县直单位要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全程指导,畅通渠道,建立收益台账,落实每十天一报送、每月一通报制度。各乡镇党委要根据实际,于每月8日、18日、28日定期向相关县直单位报送收益情况。县直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每月9日、19日、29日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对报表前后不一致、弄虚作假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县委组织部综合各种渠道收益进展情况,每月对全县284个村收益进展进行排名通报,推动村集体经济收益全面达标。七、落实稳定的
8、投入保障机制采取“单位帮扶、社会捐助、乡村自筹、项目支持”等方式,确保每个村村均基金达到30万元,村集体经济收益达到2.4万元以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协商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2年度再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1420万元,每村5万元,于5月份完成资金注入。由各乡镇党委负责,对2018年度各级帮扶单位承诺捐赠未到账资金,利用函商、电询等方式,于5月底落实到位。八、落实规定的评审监管机制县级成立的产业发展扶贫专项资金监督委员会和各乡镇成立的产业发展扶贫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产业发展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和评审工作。对照委员会各自工作职责,规范产业
9、发展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按照产业发展扶贫专项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产业发展扶贫专项计划项目评审指导办法,落实有效风险约束机制,确保专项资金有效使用,实现保值增值,提高申万宏源帮扶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九、落实正向的奖励扶持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村集体经济纳入基层党建年度考核和乡镇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作为集体和个人年度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对“月通报”持续靠前、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多、成绩突出的村,县委组织部从各级党费中提留一部分资金,采用扶持奖励的方式,给予资金奖励。着眼激活生产要素,注重将发展村集体经济成效与产业达标挂钩,对党群创业互助基金或村集体经济项目,带
10、动本村种植500座蔬菜大棚、500头肉牛养殖、2500只肉羊养殖、500亩苹果以上的村,县上将优先列入中央和省级重点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对象,并从各种渠道筹措资金予以奖补。十、落实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排名通报的结果运用,以责任倒逼目标任务落实。对年度“月通报”制度排名倒数、发展渠道少于2种的村,集体、个人年度不得评优选先;对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的村,对其所在村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村集体经济年度不达标的村,对其所在村党组织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和相关负责同志按照程序进行组织处理。相关县直单位在履职工作中,对牵头工作开展不尽责、不到位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牵头工作开展无措施、无进展,导致该渠道收入不达标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按照程序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