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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一、引言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X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二、总体目标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检查旨在全面排查X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资金管理及后期管护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通过严格规范的监督检查,促进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增强粮食综
2、合生产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英定坚实基础。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一)组织机构成立X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县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发改委、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二)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决策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材料汇总、进度跟踪、问题反馈及整改督促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实施进度、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及后期管护
3、情况。县财政局:负责监督检查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情况。县审计局: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查处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用地合规性、土地整治及生态保护情况。县水利局:负责监督检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水资源利用及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情况。县发改委: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立项审批、投资计划执行及政策落实情况。县纪委监委:负责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公正透明。四、监督检查范围与内容(一)监督检查范围海盖X县内所有在建及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就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
4、输配电等工程。(二)监督检查内容项目规划与设计:检查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计标准是否达到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是否存在随意变更规划设计等问题。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检查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中标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项目施工与监理: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图施工,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监理单位是否履行监理职责,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检查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资金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绩效评价机制是否健全。项目验收与档案管理:检查项目是否按程序组织验收
5、,验收标准是否严格,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是否存在虚假验收等问题。项目后期管护与利用:检查项目建成后是否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管护机制是否完善,农田利用是否高效,是否存在闲置、摆荒等问题。五、监督检查方法与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第12周)部署动员:召开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动员大会,明确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组织培训:对参与监督检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监督检查标准和方法。自有自纠:各项目建设单位、乡镇(街道)按照监督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现场检查阶段(第36周)分组实施:根据监督检查内容,将检查组分为
6、若干小组,每组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实地核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查看工程实体、访谈农户及项目负责人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核查。问题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拍摄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形成问题清单。(三)整改落实阶段(第710周)反馈意见: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单位,并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跟踪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要定期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复查验收:对已完成整改的项目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整改到位。(四)总结提升阶段(第11周)撰写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经验总结
7、:总结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好经脸、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定议。完善制度: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修订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和监督检查的必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注重工作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真正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