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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月考核制度为了加强我院综合测评月考核制度的强化,促进团学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综合测评考核的系统化、正规化、科学化建设,特制定学院月考核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考核对象凡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权利和义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参与综合素质测评。(二)考核小组组长由分管院学生会的辅导员担任,成员由学院团委委员、学生会团成员组成。(三)考核内容1、德育测评的内容:德育测评主要评价学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劳动表现、基础文明、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2、智育测评内容:包括课程成绩(不包括体育课)和学习类活动。3、文体
2、测评包括文艺测评和体育测评。(四)考核流程1、各班班长及各部门部长记录。各班班长及各部门部长根据评选细则,记录班级同学和部门成员在考核当月有参与的各项活动、奖励等各项相关考核内容,并核实其真实性,于当月月底28号前将活动明细表发给学生会办公室,班级,部门成员当月无相关考核内容可不报。2、上交材料。各班长,部长将当月的班级,部门成员当月活动明细表电子版于当月28号之前确认统一发给学生会办公室。学院综合测月考核明细表(附件L表格中活动内容只需填写当月的获奖情况及参加活动明细)纸质版统一交予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施世强3、评选小组审定。由评选小组对各班长及各部门上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定,再依据综合测评加分细则对每项活动进行加分。4、考核成绩公布:学生会办公室将于次月月初公布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