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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为稳步推进我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加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衔接原则。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2、、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当地扶贫规划等规划引导原则,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二)坚持区域推进的原则。按照“集中力量、重点投入、新建为主、综合开发、连片治理”的方式,开展整乡、整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加的耕地纳入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应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因地制宜地采取建设方式和工作措施。(四)坚持保护生态原则。应注重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促进景观优化、生态良好。加强农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三、目标任务根据统筹融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
3、发各市、县(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及部分市、县(区)2020-2025年建设计划调整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在全区5个乡镇(场)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实现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排灌方便、道路通畅、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相适应。四、建设规划2023年优先在“三线一区”安排项目建设,即围绕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和贫困地区进行实施。结合我区实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在核心区外,重点围绕东昌高速沿线、东临公路沿线、贫困村、重要景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进行规划建设和提升。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2023
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任务为3万亩。具体任务数为:岗上积镇5000亩、太阳镇6400亩、湖南乡12500亩、七里岗乡5500亩、红亮垦殖场600亩。各乡镇要根据任务数,提前做好广泛宣传、土地流转、规划好田块等前期准备工作。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围绕“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的“七统一”建设标准,按照亩均投资3000元建设标准,根据平原、丘陵和山区等不同地形,以及当地的材料、工资等物价综合水平,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具体建设技术标准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标准。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
5、统一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一级法人,履行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高标办”)职责,负责项目日常工作;乡镇政府、垦殖场作为项目二级法人,负责项目具体实施。(二)明确建设模式。统一采取EPC建设管理模式,由区高标办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采购、施工(EPC)一体化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的合理衔接,能达到预期的投资效益。(三)合理安排工作。各乡镇(场)负责项目动员部署,规划摸底调查,区高标办负责统计汇总,核实初步范围。勘测设计单位5月底出具初步设计方案,要严格按照“三进三出”程序,充分征求群众合理意见,6月中旬组织专
6、家对初步方案进行评审,7月底前完成设计方案批复并报区财政金融局进行工程造价评审,9月中旬完成工程造价评审,9月底之前做好项目区的土地流转工作,10月中旬(二晚收割结束后)进行施工,2023年3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2023年5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及造价审计,2023年6月中旬完成工程审计。(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场)、区直各部门要加大对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整合途径、建设模式、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和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政策,激发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和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五)加强项目管理。
7、施工管理要做到“四个严格”:一是严格控制工程量,各项工程量应严格控制在设计建设范围内;二是严格执行按图施工,执行规范的项目签证流程,在特殊情况下确需进行工程变更的,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三是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应在田间施工环节加强监管的制度规范,督导项目进展,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有效管控;四是严格加强资金管理,执行规范的专项资金报账程序。(六)健全考核机制。区高标办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负责调度、督查和通报,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工作检查、督导,杜绝项目转包现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数量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将涉及到的乡镇(场)高标准农田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对项目实施好的、成效显著的乡镇(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度慢、问题突出的乡镇(场)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