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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机关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落实机关文明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优美、和谐的工作环境,树立机关文明形象,经机关研究,决定在机关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机关“文明科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书记任组长,机关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委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科室”创建活动的开展。二、创建范围机关各单位(部门)的科室。三、“文明科室”标准(一)环境优美1、室内卫生保持良好,室内无烟,物品摆放有序。2、工作人员着装得体,端庄大方。(二)作风优良1、科室人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学风
2、优良。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廉洁纪律。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三)服务优质1、制度健全、办事流程清晰公开,工作效率高。2、接待热情、用语文明、服务意识强。3、主动配合、相互支持、认真落实机关部门工作首问负责制。(四)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1、工作人员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被纪律处分的。2、出现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案件的。3、科室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4、因工作人员的原因影响学校声誉并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5、工作人员受到作风监督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四、创建程序1、科室申请。“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每年4月份机关各科室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文明科室”标准进行申请。2、支部
3、推荐。各党支部根据所在部门科室申请情况向机关推荐1-2个科室开展“文明科室”创建,并填写“文明科室”创建申请表于4月底前报送机关办公室备案。3、机关审核。机关“文明科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支部推荐的科室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科室颁发“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标牌”。4、科室创建。各科室按照“文明科室”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并在科室显著位置摆放“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标牌”,接受师生监督。5、组织评选。每年11月份,机关“文明科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分标准,采取一定形式对创建科室进行验收,并按一定比例授予“文明科室”称号,颁发“文明科室”标牌。6、动态管理。“文明科室”实行动态管理,机关负责对授予“文明科室”称号的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五、工作要求1、机关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文明科室”创建活动,做好思想发动,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为推动我校创建“文明校园”作出贡献。2、机关“文明科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了解各科室创建情况。通过适当网络方式了解群众满意度情况,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对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归纳、提炼、总结和宣传,注意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机关工作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