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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HSE奖惩管理规定LO目的本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公司内所有员工、承包商、服务商及其它相关方的人员工作行为,为员工提供无伤害的工作场所,确保安全施工和公司内所有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对其工作行为、态度、绩效进行系统地考核,进一步让员工提升具有惠生价值观的HSE意识,强化员工的HSE行为习惯,夯实HSE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公司的HSE管理水平。2.0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的HSE奖惩机制的执行。3.0职责3.1HSE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执行。3.2各部门/项目组负责本部门/项目范围内HSE绩效考核。3.3财务部负责安全保证金的管理和奖惩的具体落实。3.4人力资源部负责将本公司员工的H
2、SE绩效纳入整体薪酬计算。4.0定义无5.0管理内容5.IHSE奖励5.1.1对员工和相关方人员的奖励凡符合下列表现之一的人员,视贡献程度大小,每人每次奖励502,000元奖金,或公司精美礼品一份:(1)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伤亡、机械、设备、环境或火灾等事故,成绩显著者。(2)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规指挥、违规作业、违规驾驶,避免了重大事故者。(3)对公司的HSE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4)对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工业卫生的防尘、防毒设施有发明创造和改进,效果显著者。(5)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定,表现突出,并成为榜样者。(6)在事故紧急处理、抢
3、救受伤人员/财产的过程中表现突出,减轻事故造成进一步重大损失者。(7)其他有积极表现者。如果人员在1年内获得3次(含)以上奖励,可由HSE部在年终颁发安全奖状以示鼓励。5L2每周HSE评比奖惩(1)项目组组织进行每周自评,由项目建造经理召集,项目HSE经理牵头,各专业主管、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进行。考核每周进行一次,考核对象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各单位。(2)考核采取IOO分制打分的方式进行。参加考核打分的人包括项目建造经理、各专业主管、项目HSE经理、各施工单位负责人。(3)主要考核因素包括:6S、PPE的穿戴、气体使用、消防/设备保护、管理配合度五项,每项占分值20分。(4)项目建造经理、项目HS
4、E经理负责对所有施工单位进行考核打分,各专业主管、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对其所主管的施工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进行考核打分。(5)项目HSE经理负责对项目建造经理、各专业主管、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打分进行统计。项目HSE经理在最终考核得分基础上考虑事故、及违章行为进行扣分。平均值二(打分之和一最高分一最低分)/(N-2)N:实际参加打分的人数(6)项目HSE经理对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的事故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如下:a)每发生一起简单医疗救助事故扣10分。b)每发生一起医疗处理事故扣20分。c)每发生一起损失工时事故扣50分。d)每发生一起非伤害事故,根据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扣1050分。(7)项目HSE经理对发
5、生违章施工单位的扣分标准如下:a)对发生重大违章现象(单起罚款21,000元),每发生一起扣20分。b)对发生违章现象(l,000单起罚款2500),每发生一起扣10分。c)对发生违章现象(500单起罚款2200),每发生一起扣5分。d)对单起罚款数额小于200元或未进行处罚的违章现象,根据施工单位日平均作业人数、违章起数进行扣分。每周、每10名作业人员如发生一起违章现象扣2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8)项目建造经理、项目专业主管、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在公司时由其授权代理人进行打分。(9)对不参加考核打分的施工单位作弃权处理,本次考核为最后一名。(10)对最终考核结果经项目建造经理、各专业主管、项目
6、HSE经理签字确认后,在VSCC会上进行公布,对第一名和最后一名的评比结果说明原因。(11)项目HSE经理将根据考核结果申请对考核得分第一名的施工单位奖励600元,相应的管理责任人奖励100元;最后一名的施工单位处罚500元,相应的管理责任人处罚50元。5. 1.3月度评比(1)根据分包商HSE月度考核表,进行评分排名,得出前三名及最后一名。(2)考评前三名依次奖励为3000元、2000元、IoOo元,并发放项目专用奖状;考评最后一名给予IOOO元处罚。(3)考评第一名发放月度安全流动红旗,红旗悬挂于现场办公室。(4)如考评奖励单位出现严重违章违纪,业主及惠生HSE部有一票否定权,奖励名额顺延
7、。(5)月度分包商考核内容详见W0M-ZS-MF-3HS-009-02外包队HSE月度考核表。5.1.4每周巡检每周HSE部将组织各部门长、项目经理进行现场巡检,公司高层派代表列席。HSE部将在巡检后,将根据巡检的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单位、部门及项目进行合理的奖励或出具整改通知。5.1.6奖励方法(1)精美纪念品:接到奖励通知的人员到HSE部办公室领取奖品,并进行登记。(2)奖金:HSE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从公司HSE奖励基金中支付,并在HSE部备案。各部门、各项目可向HSE部提出奖励建议。5.1. 7上述的奖金金额已包括应缴纳的税费,在领取时由本公司财务部扣除。5.1.8H
8、SE奖励基金根据当年开工项目的施工合同额的1%。进行年度预算并适时调整。5.2HSE违约扣款5.2.1违约扣款标准当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时,除按照要求落实改善外,可按照附件一违约扣款标准给予违约扣款。5.2.2扣款标准中涉及到人数统计的内容,以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数字为准。人数统计原则为:上个考勤周期期间的平均在厂人数(包括外来施工单位人员)。5.2.3扣款标准未规定的违规行为,按照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由HSE部酌情处以50-10,000元扣款。5.2.4对违规作业进行处理时,如果发现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失控的,可对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对违规人员扣款标准的0.5-5倍金额进行连带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对生产管
9、理责任人单处或并处降职、降薪、留厂察看、解除劳动合同。5.2.5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违规人员或责任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可在原违约扣款标准基础上,再追加1-5倍,最低不得少于200元。(1)态度恶劣;(2)屡教不改;(3)拒绝签认。5.2.6对已提出整改要求的问题点,未及时落实整改的,可按违约扣款标准对整改负责人或单位追加2-5倍的扣款,最少不低于2007L5.2.7对已勒令停工整顿,未经允许擅自开工的,对责任单位扣款2,000-20,000元/次,对管理人员扣款500TOOO元/次,情节恶劣或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外,对承包商作合同违约清退,本公司人员按责任可处以降职、降薪、留厂
10、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5.2.8对于强令违章作业、安全管理失控,频繁违规、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事故频发的单位或个人,公司有权在进行处罚的基础上,予以停工直至按合同违约作清退处理,本公司人员按责任与绩效考核挂钩,可并处降职、降薪、留厂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威胁管理人员人身安全的,清除出厂(本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同一人员,一年内被扣款处罚满三次的,对该人员予以除名处理。5.2.9HSE部对上述处罚标准具有最终解释权。5.3事故处罚标准5.3.1责任定义直接责任直接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间接责任指行为人的行为与不安全事件之间
11、有间接因果关系,是造成不安全事件的条件,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管理责任管理责任指管理人员(事件责任人的直属上级包括但不限于其正、副职或助理等管理人员)由于管理上的失误、失职造成其管辖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不力,或其管辖的部门、单位发生安全非正常事件所应承担的责任。领导责任领导责任指部门领导或公司层领导由于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其管辖的部门、单位安全工作不力或部门、单位发生安全非正常事件、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5.3.2发生3级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对已判定的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1)公司员工,事故直接责任人4-6个月月度绩效考核为D;间接责任人2-4个月月度绩
12、效考核为D;管理责任人1-2个月月度绩效考核为D;领导责任人1-2个月月度绩效考核为D(注:无月度绩效人员处以相应金额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降职、降薪、留厂察看、解除劳动合同。(2)承包商员工,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处以50OOTooOO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责任单位解除责任人劳动合同。(3)承包商单位,按责任处以30000-100000元经济处罚或赔偿经济损失50%TO0%,可按照政府部门处罚金额的同等金额进行处罚,同时可按合同违约清退出厂。(4)死亡人员属于项目人员,项目经理免职;死亡人员属于部门直接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免职。(5)3级事故责任追究至部门级/项目经
13、理级,情节严重的可追究至公司领导级。5.3.3发生2级事故,对已判定的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1)公司员工,事故直接责任人2-4个月月度绩效考核为D;间接责任人1-2个月月度绩效考核为D;管理责任人1个月月度绩效考核为D;领导责任人1个月月度绩效考核为C(注:无月度绩效人员处以相应金额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降职、降薪、留厂察看、解除劳动合同。(2)承包商员工,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处以2000-5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责任单位解除责任人劳动合同。(3)承包商单位,可按责任处以IOOoO-50000元经济处罚或赔偿经济损失302100%。(4)2
14、级事故责任追究至科室级/建造经理级,情节严重的可追究至部门级/项目经理级。5.3.4发生1级事故,对已判定的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1)公司员工,事故直接责任人1-2个月月度绩效考核为D;间接责任人1个月月度绩效考核为C或D;管理责任人1个月月度绩效考核为C;领导责任人通报批评(注:无月度绩效人员处以相应金额经济处罚)。(2)承包商员工,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责任单位解除责任人劳动合同。(3)承包商单位,可按责任处以5000-10000元经济处罚。(4)1级事故责任追究至班长/主管级,情节严重的可追究至科室级/建
15、造经理级。53.5对于因采购的物质、设备、产品、零件等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HSE委员会研究确定处理方案。5.3.6发生事故后,未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导致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由本公司HSE委员会确定处理方案。5.3.7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将对相关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给予处罚。如瞒报事故为1级调查事故,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处以500到1,000元罚款。如瞒报事故为2级调查事故及以上,对责任人解除合同或清理出场,其上级及部门负责人处罚3,000-10,000元,可并处降职、降薪,所在承包商单位处罚10,000-50,000元。5.3.8以上处罚不能抵消相应的事故处理费用(包括应急救援、医疗、调查、鉴定、抚恤善后、赔偿以及因事故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法律责任。5.3.9事故处理相关的薪资调整、行政处罚等,公司有规定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5.3.10承包商对其发生的事故的处理负责,承包商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减小事故损失及事故影响。否则,惠生有权代为处理及赔付,并可对事故承包商处以不超过处理费用50%的处罚,以上所需费用无需承包商同意而从合同支付款直接扣除,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5.3.11非责任事故,免于处罚。5. 4扣款处置5.4. 1对外单位及其人员的处理,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