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发生辅助运输事故时的处理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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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辅助运输事故时的处理原则1、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和随乘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开展自救、互救,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人员;当司机和随乘人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矿有关部门的联系。2、在事故现场各行驶方向50m处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人员避让到安全区域,然后向应急救援指挥部详细汇报事故情况,明确汇报事故发生具体位置。4、应立即联系调度室拨打120或联系就近医院求救,在医院急救人员尚未到场的情况下,所有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应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紧急实施对伤员的急救,直到被急救人员送往医院。5、无轨胶轮车发生火灾时,司机应选择就近的与回风巷联通的联巷进行救灾,使烟雾进入回风流中。6、现场人员应利用所有可用于灭火的物品进行灭火,若无法扑灭起火或乘车人员无法逃出事故车辆的情况,应立即联系调度室拨打119请求支援。7、在消防人员尚未到场的情况下,应保证事故区域和受威胁区人员的安全撤离,尽可能的控制车辆火势,防止火灾扩大,避免发生爆炸,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或保障被困人员的安全,采取适当措施尽力抢救被困人员,为继续营救创造条件;并在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使事故损害减少到最小。8、发生火灾时,受灾人员撤退过程中要注意检查周围有害气体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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