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医院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师值班和交接班行为,保证患者诊疗过程的连续性,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0号令)、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值班体系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是指医师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第三章二级值班制度第四条临床各专科必须实行24小时医师值班制度,以保证医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一)原则上一线值班为住院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二线值班为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
2、,星期六、日和节日医院设行政总值班。(二)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决定安排一线、二线,低职称人员值一线班时应上报医务科审批。(三)一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并带领进修或实习医生查房,巡视所管辖病区。(四)一线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做好交接班及处理好所分管病人的医疗工作后方可下班。(五)二线班人员在上、下午下班前应巡视病房一次,做到对重、危、抢救病人心中有数。夜间或节假日家中值班时,不得擅自去其他地方,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该科室主任说明去向,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六)一线夜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做好病情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七)一线值班医师负责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性情
3、况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及时检查、处理。(八)各科一线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唤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值班医师原则上不参加择期手术,特殊情况需要参加者,必须有同级或高一级医师代班,并通知当班护士。(九)二线值班医师在接到有关科室的请求会诊信息后,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允许进行电话会诊。(十)二线值班必须是值班人员本人参加会诊或抢救,不能由他人代替,特殊情况下征得医务科同意后方可委托同级别人员参加会诊或抢救。(十一)各科室一线值班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二线值班医生汇报,二线值班医师仍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医务科汇报,原则上不得越级汇报(特殊情况除外)。第四章交接
4、班制度第五条每个工作日必须全体医护人员集体早交班一次,值班医师向全科详细报告值班期间新入院患者诊断未明或评估后病情不稳定、急危重患者、当日接受手术及侵入性操作患者、有当日检查、检验危急值的患者及其他需特别注意的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转归等情况,特殊情况向经治医师及上级医师重点说明。值班医师在接班后和交班前应巡视病房,重点巡视新收、急危重症患者、值班当日和交班当日的手术患者。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给予口头详尽叙述患者病情变化、处理、转归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第六条接班医师未按时到岗,交班医师不得离岗,直至接班医师到岗完成交接班后方可离开。第七条值班医师应在交班前完成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值班当天的新收入院患者诊断未明或评估后病情不稳定的患者、急危重症患者、手术及侵入性操作患者、检验危急值的患者、出院、死亡患者和交班当天拟手术患者的基本情况、病情变化、处置和转归。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由上一班值班医师和下一班值班医师共同签字确认,并注明签字时间(精确到分钟),以体现交接班时间的可追溯性。参考文献1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2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