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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生选课管理办法选课是实施学分制的前提,也是学生主动适应社会、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进行自我设计、自我管理的基础。为确保选课的顺利进行,根据XX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学生课程修读以网上选课方式进行申报。学生不能参加未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未选课但参加考核的课程成绩不纳入成绩库,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课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旷考”,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第二条学生应在二级学院组织和指导教师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教学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操作,自主安排个人的学习进程,原则上按当学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选课,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跨专
2、业选课、提前修读或补修部分课程。第三条对于有选课限制的课程,如选课对象,先修后续要求等,应满足选课限制条件。第四条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选课原则:上课时间完全冲突的课程只能选其中一门;局部冲突的课程,在征得任课教师同意后,可申请免听并自修其中一门课程的冲突部分,未经教师同意而擅自缺修课程冲突部分的,按旷课处理。第五条每学期的选课安排于选课前将在学校办公网、教务处网站及教学管理系统等处予以公告。第六条学生应自主选课,因委托他人代选造成的漏选、错选由学生本人负责。学生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他人帐号及密码进入教务系统,代替他人选课,违反规定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第七条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段内选课,凡因自身原
3、因未能按时选定课程的学生,须在正式行课四个教学周内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办理相关退选、改选、补选等手续。第八条全校所开设的课程原则上每个教学班容量不超过IOO人。其中大学外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创新性思维与方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等课程的教学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80人,公共体育课程教学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人,艺术专业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术科类、工业设计专业设计类、英语专业语言类课程等教学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40人。第九条降级、降级跟班试读的学生在办理手续后,在跟现班修读过程中,应优先补选以前对应学期的未及格课程,即单期修读单期的课程,双期
4、修读双期的课程,修读方式正常修读。根据个人学习进程,当期已修读课程可以撤销或者继续修读,但是如跟现班再次修读该门课程,将视为重修课程。第十条转专业、复学的学生在办理手续后,在跟现班修读过程中,应优先补选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应学期的未修课程,即单期修读单期的课程,双期修读双期的课程,修读方式正常修读。第十一条休学、转学、退学的学生在办理手续后,应申请退选当期已行课的课程。第十一条在选课结束后,学生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本人课表,作为选课凭证备用。第十二条学生修读课程所取得的学分,只有在同时履行规定注册手续和选课手续后方为有效;未注册或未选课学生不予登录成绩。第十三条本办法从XXXX年X月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