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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南中心卫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效能,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一)重大事项决策涉及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引进,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2、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卫生院工作规则、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5、年度总体工作计划
2、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6、年度考核及奖惩等相关事项7、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二)重要人事变动人员分工、人员变动、后备干部的产生等;(三)重大项目安排卫生院建设项目工程、原资产处置、办公设备购置等;(四)大额度资金使用单项支出在5000元以上资金的使用。二、“三重一大”问题参与决策的人员1、实行院长领导下的行政负责制,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2、讨论决策有关业务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特殊情况可请相关人员参加。三、决策规则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3、3、决策时要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同时积极探索重大事项票决制度,不断扩大院内民主;4、决策后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工作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四、决策程序第一步:提出提案。根据工作需要,一般提前一周提出所需决策问题的提案;第二步:确定议案。与主要领导沟通,经同意后作出决策议案;第三步:召集会议充分讨论。召集相关人员对议案充分讨论;第四步:表决。到会人数超过应参会人数的2/3时方可对议案进行表决;第五步:通过表决。
4、表决人数超过1/2以上同意的议案方可通过;第六步:详细记录表决结果,特别是要详细记录不同意见。五、责任追究(一)“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3、未经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三)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四)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