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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股份公司发展战略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和执行力,防范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中的风险,优化公司经营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围绕经营主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具有长期性和根本性的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第三条公司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的过程中,至少应关注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中的下列主要风险:(一)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可能导致企业盲目发展,丧失发展动力和后劲。(二)发展战略脱离企业客观实际
2、,可能导致企业过度扩张或发展滞后。(三)发展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可能损害企业发展的连续性或导致资源浪费。第二章发展战略的制定第四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履行发展战略相应职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具体负责拟定和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战略委员会具有下列主要职责:(一)负责研究拟订发展战略。(二)对企业重大经营方针、投融资方案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有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S)对前述两款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践经验,其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可以借助中介机构和外部专家的力量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第五条公
3、司应制定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提案审议、保密要求和会议记录等作出规定,确保议事过程规范透明、决策程序科学民主。第六条公司应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所属公司应按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制定各自的经营目标。公司在制定发展目标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市场机会与需求变化、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的资源水平和自身优势与弱点等情况。第七条公司应根据发展目标制定战略规划,战略规划应体现战略期内技术创新、市场占有、盈利能力、资本实力、行业排名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应达到的程度,确保公司具有长期竞争优势。公司战略规划应经过多种方案的对比分析和择优考虑。第八
4、条公司战略委员会应对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三章发展战略的实施第九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树立战略意识和战略思维,并采取教育培训等有效措施将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传递到公司内部各个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第十条公司应极积培育有利于发展战略实施的企业文化,建立支持发展战略实施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政策和信息系统。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结合战略期间时间进度安排,制定阶段性经营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全面预算体系,确保发展战略分解、落实到产销水平、资产规模、利润增长幅度、投资回报要求、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人才建设、制度建设、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各个方
5、面。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战略实施进程和效果的动态监控与报告制度,健全战略实施相关信息的收集、筛选、分析、处理机制和预警机制,增强公司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敏感度和判断力。第四章发展战略的评估与调整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发展战略评估制度,加强对战略制定与实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事前评估应结合成本效益原则,侧重对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事中评估应结合战略期内每一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营预算完成情况,侧重对战略执行能力和执行效果进行分析评价。事中评价是战略调整的基础,其侧重点在于判断战略执行的有效性。事后评估应结合战略期末发展目标实现情况,侧重对发展战略的整体实施效果进行概括性的分析评价,总结经验
6、教训,并为制定新一轮的发展战略提供信息、数据和经验。第十四条公司发展战略应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在开展战略评估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战略调整,促进公司内部资源能力和外部环境条件的动态平衡。(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行业状况、竞争格局等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发展战略实现产生重大影响的。(二)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对发展战略作出调整的。第五章发展战略的信息披露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适当的形式披露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增强投资者特别是战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关注度。第十六条公司应披露影响发展战略实现的重大风险因素及其应对措施。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第十八条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由公司备案。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