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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20)13号)精神,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养老服务的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慈善助力,以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智慧养老为抓手,以大湾区同质化为促进,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加强和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为重点,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二、总体目标通过试点探索,健全居家、社区、机构
2、相衔接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15分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多元、安全的居家社区服务,构建多元化、智慧化、湾区化、法治化的珠海养老服务发展生态链,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发展经验。三、试点任务试点任务分为两个部分,即规定项目及特色项目。其中规定项目是各区(管委会)均要全面落实的工作任务;特色项目是由指定行政区,以区为单位或选取至少2个镇(街)作为试点进行落实的工作任务。(一)规定项目(6项)。1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市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试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试点
3、建设过程中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辖区试点工作,推动试点任务落实到位。2 .建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统筹建设全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整合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功能纳入市级平台,实现养老服务供需全面、精准对接,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对接市级平台,组建区级运营团队,在5月15日前完成辖区各项数据录入、数据审核及线下服务对接工作。(承接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3 .建立需求综合评估体系。建立完善养老服务需求综合评估体系,培育评估机构,健全服务质量综合
4、评价机制。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及服务需求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对象领取补贴、接受家庭病床、机构轮候、居家上门等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依托珠海市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完善老年人数据库。2020年底前,各区对辖区高龄、失能、失智、低保以及空巢、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能力综合及服务需求评估率应达80%以上。(承接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4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落实关于印发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珠民(202034号),区民政部门参与验收养老服务设施,并由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接受管理养老服务设施。各区政府(管委会)对新建小区配建养
5、老服务设施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形成通报督办机制,督促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工作落实。制定整合闲置资源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的措施,明确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的实施路径,建立通过购置、回购、改造、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的工作机制。到2020年底前,按照分工要求完成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任务(分工安排见附件),实现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市社区、90%农村社区。(承接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5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2020年底前,各区政府(管委会)以区为单位全面建立健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
6、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以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替代生存核查管理,实现月探访率达到100%;完成辖区内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并配置信息化设备感知老年人生存状态。(承接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6 .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宣教、健康体检、慢病管理等系列服务,到2020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应达60%、健康管理率应达60%o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建设、就近建设。探索推进长期照护服务。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规范。依托养老机构、卫生服务中心等平
7、台,为照护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赡养人、扶养人或雇佣人员提供免费护理技能培训。(承接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二)特色项目(6项)1 .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试点行政区在辖区内各镇(街道)设立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提供日间照料、助餐配餐、康复护理等服务功能,统筹指导辖区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家居老年人提供到户式居家养老服务,为轻度失能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服务,为准备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提供转接过渡。探索引入养老机构试点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吸纳家政公司、物业公司、物流公司、教育机构等各类服务企业(社会组
8、织),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扶持培养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承接单位:香洲区政府、金湾区政府)2 .发展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行政区统筹辖区资源,实行“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服务+社工和志愿服务+N(N为试点行政区特色服务)的运行方式。开展农村居家养老邻里互助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由村委会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将高龄、失能、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与有服务能力的邻里建立互助关系,提供每日定时走访、助餐、助洁等服务。通过织密辖区长者饭堂、推行邻里助餐等方式,妥善解决辖区特殊困难老年人用餐难问题。(承接单位:斗3 .开展居家社区养老配餐服务
9、。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立长者饭堂,到2020年底前,金湾区、香洲区的长者饭堂覆盖率应达80%以上。将长者饭堂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规范长者饭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共同推进“大配餐”的合作机制,合理打造长者饭堂慈善助餐品牌,形成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居家社区养老配餐服务。(承接单位:香洲区政府、金湾区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4 .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行政区要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兼顾社会化服务需求。组织辖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组织参与
10、等级评定,对三星级以上组织予以奖励。制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完善服务工作规范和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定点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失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黑名单”制度,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不断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承接单位:金湾区政府)5 .构建面向港澳老年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支持配合“澳门新街坊”项目,建设面向港澳居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港澳投资者在珠海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珠海兴办的养老机构与内地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加强与港澳在养老服务人才、资金、项目、标准化等方面合作,推动各种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打
11、造大湾区优质生活圈。(承接单位:横琴新区管6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大中专院校学生入职奖补、养老服务技能培训补贴及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补贴等养老服务人才补贴机制。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修订版),降低养老护理员入职门槛,增加职业技能要求,拓宽职业发展空间、缩短等级晋级时间。创新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模式,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更加灵活、高效的培训服务。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对养老护理员开展培训和职业技能认定,有计划地开展养老院院长和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的培训。(承接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四、实施步骤(一)申报方案(2020年
12、4-5月)。各区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抄报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民政局)。试点方案内容应包括:试点地区概况、开展试点的相应工作基础,试点主要目标、具体任务、重大项目、保障措施、时间安排等,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二)推进试点(2020年5月一2021年2月)。市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改革创新试点建设。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试点地区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创新成果。(三)经验总结(2020年5月-2021年2月)。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民政局)每季度及时了解总结各区的先进经验,进行通报推广。2020年11月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阶
13、段性总结市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推进试点工作任务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2月召开试点经验推广会,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部署经验推广工作。(四)巩固推广(2021年一2022年)。各区民政部门负责,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经验,形成多元化、多层次、有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提升,形成具有多元化、智慧化、湾区化、法治化、特色的珠海养老服务发展生态链。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各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试点建设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抓住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机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试点工作,边试点、边探索
14、、边完善,以清晰的目标、明确的定位、有力的措施,推动试点工作任务创新开展、全面落实。(二)统筹协调。市、区两级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市级联席会议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制定或调整优化全市统一的政策、工作指弓I,构建系统化的政策支撑体系。各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有效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工作。(三)加强督查。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制定试点工作考核细则5,并纳入党政班子专项考核。市级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个季度试点工作情况报送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民政局),报请市政府后,在全市进行通报。(四)积极探索。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紧密围绕试点任务,大胆探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路径,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边试点边转化、边试点边推广,为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提供经验。我市资金分配方案待中央财政资金安排下达后再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