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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房一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123”民房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两房一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两房一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整治突出问题隐患,有效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坚决防止各类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二、整治对象“两房一店”,即:居住出租房、村(居)民房、沿街店面以小宾馆、小餐馆(饮品店)、小超市
2、、网吧、美容美发(养生、足疗、推拿等休闲场所)、诊所、小作坊、棋牌室、托儿所、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宗教场所等为重点。三、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前。四、工作内容(一)物理防火分隔方面。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凡是存在建筑夹层(阁楼)用作住宿的,一律清人。确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应设置有效的防火“硬隔离”,不得相互连通;不能实现有效分隔的,采取搬离人员或停止使用生产、储存、经营部分。两个场所之间隔墙上不得开门窗、洞口。(二)厨房明火整治方面。民房、沿街店铺内的厨房应独立设置;厨房与经营部分相通的,应采用实体墙和防火门(或钢质门)进行
3、防火分隔,并靠外墙设置自然通风窗;无法落实防火分隔的厨房,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可改用电磁炉;除厨房外,建筑物内其他区域不得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三)安全用电整治方面。民房、沿街店铺内电线应全部套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敷设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四)安全疏散整治方面。民房、沿街店铺应开展“三清”活动(即清理厨房、阳台、走道),不得堆放杂物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和增加火灾风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要保持畅通,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通向屋顶阳台的门应保持畅通,窗户不得设置防盗窗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当
4、采取内部可开启措施。(五)消防设施配备方面。居住出租房、沿街店铺内应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灯和消防“四小件”等;居住出租房及沿街店铺内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鼓励设置联网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并安装在疏散通道、房间的顶部。(六)消防宣传教育方面。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发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主动进门入户宣传,通过农村大喇叭、村(社区)消防宣传点等加强提示性宣传,依托网络、电视、广播等渠道集中播放各类消防安全警示内容。要发动村、(社区)巡防队、护村队加强夜间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要以村(社区)、网格为单位,春节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逃生演练,确保消防安全宣传无死角,应急逃生演练全覆盖。五、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两房一店”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隐患整改工作的紧迫性,进一步压实属地、行业监管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同推进,有效解决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期间,具体做好以下:(一)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关工作小组,由村书记为组长,负责“两房一店”的具体工作落实;(二)各管理处、镇集镇办负责指导检查和督查辖区内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每日工作报表按时上报镇应急管理站,镇应急管理站每日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