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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东省驻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移办事指南一、设定依据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二、申请对象中央、广东省驻珠事业单位聘用的正式工作人员三、办理材料1 .公函;【注】中央、广东省驻珠事业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申请协助办理工 作人员户口迁移手续。2 .户口迁移人员进入中央、广东省驻珠事业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省人社厅的批复文件;编制卡或相关在编材料;介绍信(由事业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至户口迁移人员工作单位);3 .广东省珠海市事业单位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 .中央、广东省驻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移申报表。说明:所有资料的复印件须由调入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审核 人签名及审核日期;有关表格可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hrsj. zhuhai. gov. cn)“首页f政务服务f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下载。 四、办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1007室(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五、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六、联系电话:2128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