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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市直机关工会建会工作指南1、建会要求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为做好建会 工作,现将建会要求明确如下:会员25人以上的应建立基层工会委 员会,同时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5人以下的可以单独建立基 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 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 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 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和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工会委员会中委员。2、建会程序成立工会筹备委员会。由党组织提出工会筹备委员会人选,没 有党组织的,由市直机关工会工
2、委与职工代表共同协商,成立工会筹 备委员会;工会筹备委员会向市直机关工会工委书面请示申请建会; 由工会筹备委员会负责,向广大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 任务及会员的权利义务、组建工会的目的意义;发展会员。填写工 会会员登记表,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小组;由单位党 组织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正副主席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 任候选人,并报市直机关工会工委批准;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 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审批;选举结果经市直机关工会工委 批准后,工会组织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