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化人员录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信息化人员录用管理制度.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医院信息化人员录用管理制度1.录用原则1)符合医院及本科室长远发展规划、经营战备目标的需要;2)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的需要;3)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避免人浮于事;4)能适应用人单位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幅度。2.录用人员均首先要求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个人修养,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优秀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才能的人员。各岗位人员要力争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多条者,不得成为我单位员工: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被判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2)参加非法组织;3)品行恶劣,吸食毒品;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5)经医院体检,本单位认为不合格;6)年龄未满18周岁。3.新录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试用协议,持该协议向工作部门报到,由部门主任安排具体工作。试用协议到期后,由科室向人事科提交人员录用同意书方可签订正式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