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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实增加地方科技成果转化财政投入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构建了覆盖科技活动全过程的政策体系。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部分政策举措未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影响了科技创新治理效能的进一步提升。按照全国科技工作会议要求,以政策落实落地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一、切实增加地方科技成果转化财政投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投入和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科技成果转化财政资金投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财政经费投入的规定,将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财政资金投入
2、纳入年度预算,持续加大财政科技专项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地方科技成果转化财政投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权改革加快科技成果所有权和自主处置权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和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政府设立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国有企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享有自主处置权,可以自主决定转化方式的规定,借鉴国家试点省市经验,选择部分大专院校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先行开展成果所有权和自主处置权试点,切实解决改革缓慢的问题。三、科研诚信和伦理认真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共
3、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从事科研活动及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机构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对科研诚信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的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要将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开展警示教育,宣传诚信典范,树立诚信榜样,切实解决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科技伦理治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要履行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的规定,制定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的政策措施,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的伦理管理和预警研判,切实解决部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科技伦理工作长效机制、制度不完善、科技伦理风险预警与跟踪研判不够的问题。